省委宣传部联合省法院发布2020年行政案件司法审查工作

29.05.2021  03:40

5月28日,黑龙江省委宣传部召开2020年黑龙江省行政案件司法审查工作新闻发布会,省法院通报了去年全省行政案件基本情况、行政审判重点工作、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及应诉取得的新成效。省委宣传部新闻发布处处长吴晶晶主持新闻发布会,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中明通报2020年行政案件司法审查工作情况,副院长李华菊和行政审判庭庭长李柏坤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法治日报》、新华网、中央电视台、黑龙江电视台、《黑龙江日报》等多家媒体参加了发布会。 

发布会现场。禹摄

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中明通报2020年行政案件司法审查工作情况。隋禹摄

2020年,黑龙江全省行政案件呈现“三降一升一集中”的特点,即各类诉讼案件数有所下降,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7461件,同比下降22.35%。其中,一审受案4555件,二审受案2399件,申请再审受案463件,提起再审44件;行政机关败诉案件数下降,共审结一审行政案件4729件,行政机关败诉752件,同比下降14.84%;县级以上政府为被告案件数下降,共受理县级以上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1334件,占一审受案总数的29.29%,同比下降7.4%;案件调撤率同比上升,一审行政案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999件,案件调撤率21.12%,同比上升4个百分点;涉案领域相对集中,案件主要集中于房屋征收和拆违、公安、房屋登记、土地资源、劳动和社会保障、规划、市场监管等行政管理领域,这七个领域一审受案数共计2956件,占一审受案总数的64.90%。 

省法院副院长李华菊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隋禹摄

省委宣传部新闻发言人吴晶晶主持新闻发布会。隋禹摄

2020年初,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黑龙江法院积极延伸行政审判职能,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积极应对,通过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下发涉疫情案件审理指南、做客电视台解读防疫法律法规等,依法支持配合政府加强疫情防控。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创新案件审理方式,指导当事人通过网上立案、在线询问、电话询问、云法庭开庭等方式,最大限度为当事人提供安全、便捷的诉讼服务,确保防疫、审判两不误,以打官司不出门践行“打官司不求人”。 

省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李柏坤出席发布会并答记者问。隋禹摄

据了解,近年来,黑龙江法院通过依法审理各类行政案件并发送司法建议、每年报送《行政审判白皮书》、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协助政府“会前讲法”和组织培训、开展庭审观摩和旁听庭审活动、举行行政审判新闻发布会、“以案释法”等多种措施,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积极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全省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及应诉工作再上新台阶,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应诉答辩能力进一步提升,特别是“告官能见官”已在全省实现常态化。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四年位居全国第一,连续两年实现100%。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高度重视应诉工作,负责人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思维正在逐步形成,全省法治化营商环境正在快速改善。

新华网记者提问。隋禹摄

新华网:黑龙江省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四年位居全国第一,请您介绍一下我省此项工作具体情况和推进措施?

李华菊: 新行政诉讼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了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的法定义务。为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在全省各级法院和行政机关的共同努力下,全省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从2016年的11.6%上升到2017年的96.9%,2018年99.9%,2019年、2020年连续两年实现100%。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高位推进。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主要领导多次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出明确要求,并在省政府常务会议上研究落实推进措施。二是立法跟进。2016年,省人大常委会作出《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的决定》,在全国率先以地方立法的形式,明确了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应积极履行出庭应诉的法定义务,并对不出庭的追责方式作出明确规定。三是纳入考评。2016年,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参加诉讼,直接倾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呼声,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维护法律尊严与权威,提高政府公信力。同年年底,又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了全省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案。2017年,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黑龙江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对行政机关负责人范围、年终考核、责任追究方式等均作出明确规定。各级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将负责人出庭应诉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四是通报问责。2017年4月,省法院下发通知,决定对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实行月通报制度。对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未出庭的,通报审理案件的法院院长及被诉行政机关;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或者可能引发群体事件的案件,经法院书面建议,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而未出庭的,将通报抄送当地党委、人大、政府主要领导。

我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高度重视应诉工作,说明行政机关负责人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思维正在逐步形成,也说明我省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快速改善。下一步,全省法院将继续巩固提升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在保持100%出庭应诉率基础上,推动发挥负责人出庭应诉的优势和作用,真正实现“出庭又出声”“出庭出效果”,有效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

法治日报记者提问。隋禹摄

法治日报:近年来,黑龙江省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新成效,请问行政审判工作在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有哪些重要举措?

李柏坤: 为落实好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深入推进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多措并举,积极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一是通过案件审理监督依法行政。全省法院依法审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有效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依法判决撤销、确认违法、履行法定职责、采取补救措施等,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行政执法中的问题随案发出司法建议。近五年,全省法院共发出1113件司法建议,有效帮助行政机关改进工作。二是每年报送《行政审判白皮书》。2009年至今,省法院已连续13年制作《行政审判白皮书》,分析行政案件特点、行政执法和应诉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报送省委省政府,作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促进全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各地法院也纷纷制作《行政审判白皮书》,报送当地党委政府,助推当地法治政府建设。三是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提升负责人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理念,改进本系统、本单位的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实质性解决矛盾纠纷。四是协助政府“会前讲法”、组织培训。全省各级法院积极协助各级政府组织法治培训活动,省法院常务副院长连续两年应邀在省政府常务会议上开展“会前讲法”,主管院长为省直机关负责人讲解出庭应诉实务,哈尔滨中院院长和大兴安岭中院院长为当地政府组织的法治培训授课,多地法院行政审判主管院长或行政庭长都在政府常务会议上“会前讲法”,并积极组织业务骨干为行政机关培训授课,帮助行政执法人员提升法治意识和执法能力。五是开展庭审观摩、旁听庭审活动。为促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增强法治意识,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各级法院院庭长亲自担任主审法官审理行政案件,多次邀请行政机关负责人观摩庭审,邀请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使其切实感受到法律的权威和司法公正,取得了良好的观摩效果和示范效应。六是加大行政审判宣传力度。为扩大行政审判影响力,选取典型案例在省委《奋斗》杂志“以案说法”栏目刊登,通过“以案释法”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省法院连续3年在“国家宪法日”举行行政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法院年度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发布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典型案例。各地法院也纷纷举行行政审判新闻发布会,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黑龙江日报记者提问。隋禹摄

黑龙江日报: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诸多不利影响,黑龙江省也面临着严峻的防疫压力。面对疫情防控要求,黑龙江省法院采取了哪些举措推进行政审判工作有序进行?哪些举措固化为一种创新工作模式,在常态化防控的新阶段仍然发挥着重要作用?

李华菊 :2020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是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大考,也是对我国法治建设、法治能力的重大考验,法院工作同样面临严峻考验。为有效应对疫情,全省法院行政审判主要采取了以下四项措施:一是支持配合政府依法防控疫情。去年2月,省人大常委会及时出台了《关于依法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我应邀代表省法院做客省广播电视台《龙法直播间》栏目解读该决定,并向全社会介绍全省法院如何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支持政府从严从快惩治抗拒疫情防控、制假售假、哄抬物价等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行为。二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为落实好中央关于依法科学有序防控的部署要求,全省各级法院依托广播、电视、互联网、微信、微博等各种媒体,从行政执法角度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配合服从政府的各项防控措施,同时省法院行政庭编辑整理了1000余页的《黑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法律法规汇编》,作为行政机关依法防控执法的重要参考。三是提前做好预判指导。为提前做好涉疫情行政案件审理工作,省法院疫情初期即下发了《关于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各地法院积极延伸行政审判职能,为政府提供法律咨询,研究预判疫情防控可能引发的各类行政诉讼案件,提前做好审理预案。全省法院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放在第一位,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努力平衡好公共利益和个人权益,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四是坚持防疫、审判两不误。疫情期间,各级法院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诉讼困难,应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不断创新行政案件审理方式,指导当事人通过网上立案、在线询问、电话询问、云法庭开庭等方式,最大限度为当事人提供安全、便捷的诉讼服务,确保行政案件得到及时审理,以打官司不出门践行“打官司不求人”。

目前,在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新阶段,全省法院继续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并不断扩大信息化成果应用范围,通过网上立案、跨域立案、远程视频庭审等各种现代科技手段审理好行政案件,既保证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又避免直接接触、当事人聚集。上级法院通过网络APP视频会议、线上培训等方式直接对下级法院进行业务指导,改变了传统的面对面指导培训方式。这些都作为创新的工作模式,在常态化防控的新形势下得以坚持并不断提升发展。

 
《黑龙江日报》:省高院“雷霆2023”执行行动启动
    17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雷霆2023”执行行动启动。今年是省高院开展以“雷霆”冠名执行专项行动的第6年。去年,全省法院执结执行案件42.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