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多措并举化解房地产库存 培育租赁市场

25.02.2016  10:21

  本报24日讯(记者狄婕)

  今年,我省将全面落实国家和省调控政策,通过调节供给侧,加大棚改货币化安置力度,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等有力措施化解库存,全力保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这是记者从24日召开的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悉,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把房地产去库存列为今年五大任务之一,省政府专题会议对化解房地产库存进行了研究部署。一是调节供给侧。省住建部门会同国土部门合理控制库存较大的市县土地供应和新开发计划;定期通报各地商品房存量、在建和销售情况,调整新建商品住房供应结构,合理配置各种户型,控制销售价格。二是加大棚改货币化安置力度。努力提高安置比例,其他征地拆迁项目也要大力推行货币化安置。三是用足用好住房公积金。继续释放公积金贷款潜力,支持利用公积金贷款省内异地购房、帮父母(子女)买房、农民工购房,降低首付比例,提高贷款额度。四是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支持开发企业出租存量房、在新建项目中长期持有部分房源用于市场租赁。五是加大商品房营销力度。结合地方实际,积极引导农民工和农民进城购房;组织省市房协、房地产开发企业到省内外开展系列促销活动,促进居民购房消费。六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探索和发展候鸟式养老地产、旅游地产、教育文化体育地产、物流地产、商务地产等跨界地产,开展多元化经营。

  据悉,2015年我省地产市场调控效果逐步显现。打通保障房和商品房通道消化库存,回购存量商品房4.45万套;积极培育和发展租赁市场,引导开发企业出租未售商品房,盘活存量房源;推进公积金异地贷款,简化手续、优化服务流程,释放公积金政策潜力;开展促销和营销活动,促进住房消费,全省房地产市场总体稳定。全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992亿元,同比下降25.1%,占固定资产投资10%;商品房销售面积1997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9.4%,商品房销售额1027亿元,同比下降15%,降幅收窄;施工面积12410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2.7%;新开工面积2182万平方米,同比下降33.5%;完成房地产税收264亿元,同比下降5.1%,占地方税收32%;商品房均价5144元/平方米,同比增长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