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发布“壮族三月三”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08.04.2016  05:45

  新华社南宁4月7日专电(记者邹婷玉)“壮族三月三”假期将至,正值春季气候温湿多变容易导致食物腐败变质的时期,食品安全事件易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食品安全警示信息。

  食药监部门提示,消费者在选购糯米饭、艾糍粑、粉蒸肉、黑糯米酒等“三月三”的特色食品时,应注意观察食品外观,一旦出现变味、变色、沉淀、浑浊、杂质、絮状物、发霉等感官异常现象,应避免购买食用。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警示称,参与“三月三”期间多地系列民俗文化活动的食品经营者应主动与各地食品药品监管局联系,通报活动的时间、地点、规模,同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有效措施实施保障,严防严控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食药监局提醒消费者,不宜在露天经营或无防蝇防尘设施、无食品专用器具等摊点购买祭祀常用食品,食用烧猪、香猪、白切鸡、发糕、馒头等祭祀食品时,应注意气温变化及日晒易导致其变质,食用需煮熟煮透等。

  2016年“壮族三月三”期间,自治区内全体公民放假2天,4月9日(周六)、10日(周日)(即农历三月初三、初四)放假,4月8日(周五)、11日(周一)补休,今年是“壮族三月三”成为广西少数民族习惯节日的第三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