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安县局“五个加强”狠抓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促发展

10.12.2014  17:03

  历时近一年时间,庆安县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终于通过国家质监总局审定,于2014年10月13日公告,正式批准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成功实现庆安县“零的突破”。为更好地实施庆安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庆安县局强化措施,积极推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一是加强宣贯。开展了地理标志产品有关法规的宣贯工作,国家批准后,庆安县局立即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并召开了有企业参加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法规政策的宣贯会,宣传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意义和目的,宣传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良好氛围。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庆安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根据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细则》,结合庆安县实际,借鉴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制定了《庆安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经县政府讨论通过,目前即将实施。
  三是加强标准制定。制定了庆安大米地方标准。按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和GB/T17924《地理标志产品标准运用要求》,结合庆安县大米种植加工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了适合庆安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要求的地方标准初稿,已经省局专家组评审。
  四是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目前实验室面积已达到1000平方米,设施比较齐全,配置合理科学。经省局考核认证项目为360项,是县级局检验项目较多的县份之一。近两年参加了全省两次能力和试验室对比,均取得了好成绩。在人员队伍建设上,积极开展各种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检验检测人员素质,适应了食品检验检测的要求。
  五是加强庆安大米的定量分析。目前庆安县局正在抓紧进行摸排,掌握情况,切实为开展好保护工作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