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安县法院:法官巧手织“网”绘和谐

19.08.2015  17:16

        “谢谢法官在百忙中还给我们讲法律课,我们一定遵守法律,珍爱家庭,共同维护好家庭,以后再也不闹离婚了”。重归于好的黄某、张某夫妇感激地说。这是发生庆安县法院民二庭的一幕。

        妻子黄某是汉族,丈夫张某是回族,居住在同乐乡,由于家里只有一晌地,人口多,日子很是拮据,于是小两口来到县城打工,几年下来有了点积蓄,于是开了一家清真小饭店,在亲朋好友的帮助下,生意逐渐红火起来。生活条件虽然好转,婚姻却亮起了红灯,多次争吵后,黄某起诉要求离婚,民二法庭法官在认真阅卷后,深入当事人所住社区,向社区干部和阿訇了解案情,并邀请他们一起与当事人所属回族家族德高望重的长者促膝长谈,将法律法规、民族习惯和传统道德有机结合起来,说理、讲法、释疑、解惑,赢得了双方家族的尊重、信任、理解和支持,既为案件的圆满解决打下基础,又防止了恶性争斗事件的发生。

        在家族长者的劝导下,黄某和张某都有了和好的愿望。法庭上,法官根据法律规定,结合伊斯兰教义,从情理法角度对他们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终于使他们和好如初。

        几年来,针对辖区内少数民族的特点,民二法庭经常与县宗教局联系,认真了解宗教政策法规,按照民族宗教政策,主动深入民族村屯村屯,走进群众,了解、掌握少数民族在解决纠纷时的心理、思维和习惯等,以少数民族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法律知识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