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安林管局落实七项措施推进“强、提、转、优”活动

03.06.2015  17:31

      为切实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和干事创业能力,进一步转变思想和工作作风,为群众、为基层、为社会营造优质高效清廉的服务环境,更好地发挥党建的服务保障功能,黑龙江省庆安国有林场管理局在全局范围内大力开展了“强党性、提能力、转作风、优环境”主题建设年活动,从7个方面抓实抓好相关工作。

      一是真正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实实在在抓好党员、干部的学习,突出学习好中央、省委省政府、厅党组的有关重大工作部署、《党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等。领导干部要主动自觉先学一步,每半年至少为本单位、本支部党员干部讲2次党课或学习体会,每位党员都要在支部会上交流学习心得和体会。

      二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委的贯彻《实施意见》,结合党组织建设实际,采取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行之有效的措施实实在在地抓落实,切实提高机关基层党组织服务党员、服务群众、凝聚力量的能力。

      三是基层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不断提高驾驭整体工作的能力,特别是管人、管事的能力、解决重大疑难问题的能力,不断提高管理人员遵章守纪、维护大局、勤奋工作、大胆创新的能力。

      四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作风建设的精神,把深化整治“四风”巩固群众路线教育成果的规章制度和具体要求实实在在落实到位,不留死角,务求实效。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逐项整改。坚持开展各项专项清理工作,决不允许“四风”问题反弹,对发现的新“变种”,要见一个整改一个,努力塑造风清气正、和谐奋进的单位形象。

      五是坚持搞好考勤,决不允许弄虚作假,由专人负责管理。全局性的学习、会议等集体活动,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组织大家积极参加,有事请假,不能无故不参加。

      六是所有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自律各项制度,讲规矩,讲党性、讲大局、讲原则,决不允许违反纪律和规矩的现象发生。

      七是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根据《宪法》《公务员法》《行政诉讼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力和要求办事,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用权不可任性。要在法律的约束下,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确保全局主要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