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应急管理厅通知要求确保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度汛

13.06.2019  12:42

  来源: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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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应急管理厅通知要求

  确保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度汛

  本报讯(司树洋徐宝德记者谭迎春)为切实加强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近日,省应急管理厅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严密防范因暴雨、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实现非煤矿山企业安全度汛。

  通知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增强汛期非煤矿山安全风险防范意识,超前做好极端天气及地质灾害的各项应对准备工作;督促非煤矿山企业加大防汛资金投入,完善安全防汛应急预案,配齐应急防汛器材、设备和物资,强化防汛应急演练,严格执行应急值守和应急报告制度;要结合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会战和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风险大体检活动,进一步加大对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石油天然气企业、长期停产停建企业的检查力度,并督促企业加强汛期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指定专人负责,落实落靠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关注汛期强降雨天气对安全生产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与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地震等部门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共享信息、同步应急联动;完善预警预报手段,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风险防范常识,指导企业和社会公众做好防范应对工作;针对汛情特点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强化企业与部门预案有效衔接,切实增强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汛期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带班查岗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通信畅通,发现险情及时、准确上报并启动应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