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周岁男性公民应进行兵役登记 大学生入伍奖励16000元

19.06.2015  12:31

  昨天,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若干意见,年满18周岁男青年,都要进行兵役登记。

   逃避兵役登记    

  出国升学要有处理

  依法落实兵役登记制度,积极开展兵役登记。每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在当年6月30日以前进行兵役登记。在县级兵役机关的指导下,各普通高级中学(含职高、中专、技校)负责在校学生的网上兵役登记;基层人武部负责其他社会青年的兵役登记。县级兵役机关在办理兵役登记时,要为高校新生开辟“绿色通道”,随时申请,随时办理。

  实行兵役查验制度。兵役机关要向人社、公安和教育部门提供拒绝、逃避征集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名单,供其在公务员考录、办理出国(境)和升学工作中予以查验,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六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处理。

   高校征兵提前          

  大学生入伍奖励16000元

  同时,我省将建立完善大学生征集激励机制,实行错时分段征集。在夏秋季征兵时间的总体框架内,将征集本省高校大学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的时间提前到4月份至6月份,确保在大学生离校前完成宣传发动、体格检查、政治考核、预定新兵和签订入伍协议等工作。

  给予入伍大学生奖励。对在我省2013年及以后入伍的大学生(含高校新生、在校大学生、大学毕业生),给予每人16000元的奖励,并由批准入伍地负责发放。

   公务员录用              

  拿出岗位招退役大学生士兵

  加大就业扶持力度,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时,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定向考录退役大学生士兵,考录数量为当年符合条件退役大学生士兵人数的10%左右。基层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要全部在退役大学生士兵和转业军官中招录。在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中,应安排不低于当年招录计划的20%招收退役士兵,重点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校大学生士兵(含高校新生)退役后复学并取得毕业资格的,享受上述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