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院:加强“爱心护幼”法治宣教, 依法严防“伤幼、虐幼”

06.03.2018  17:32
  在新学期即将到来之际,黑龙江省建三江农垦检察院副检察长董龙柱与公诉科科长、未检部门有关人员来到建三江管理局局直幼儿园,为即将开学的幼儿园全体教职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对幼儿教师应当承担的各类责任情形,系统的分析了刑事、民事侵权案件发生的原因和类型,认真总结了幼儿园在教学管理中常见及多发问题,树立建三江幼儿园全体教职工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确保在今后工作中能够更好地依法办学,依法执教。   董龙柱就本次宣讲的目的以及对未成年人尤其是儿童的保护进行了详细的讲解,阐述了幼儿在我党、我国的重要地位,并针对近年来幼儿伤害事故、幼儿教育所引发的热点问题进行了分析,殷勤的期望能够通过此次的宣讲活动能够为幼儿园及各位教职员工在今后的工作中提供助力,同时,也希望通过我们共同的努力能够为儿童营造出更好的授教环境、成长空间。   建三江农垦院公诉科未检部门助理检察员初凤茹作为此次宣讲的主讲人,精心准备了生动的宣讲课件,针对幼儿、教师、家长三方容易发生的法律纠纷问题进行了专业的讲解。
  本次宣讲通过结合司法工作中的实际案例以及时下幼儿教育热点问题对与幼儿、教师、家长、幼儿园官方密切相关的《刑法》第二百六十条之一、《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八条以及《合同法》第四百零六条进行剖析讲解,让幼儿园全体教职工能够清晰的分清不同情况下所应承担的责任。依法说教不仅仅是对全体幼儿园教职工的一种警示,也是在意外发生时其自我防卫、维护自身权益的武器。   法制宣讲结束后,在园方领导的带领下,建三江农垦院一行人员对建三江管理局幼儿园进行了参观,对管局幼儿园的教学环境、安全设施进行了了解,希望即将开学的幼儿能够得到最好的呵护。
  建三江管理局幼儿园的全体教职工对建三江农垦院领导和同志们的到来表示感谢,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多关注幼儿的教育问题,更要关注幼儿的健康安全问题,学会运用法律知识,正确处理师生、家长之间的矛盾纠纷,分清哪些是正当的管理教育手段,哪些是野蛮的虐待伤害,严守“幼有所育”的底线。建三江农垦院领导对此表示赞同,毕竟 “我们再多做一点,孩子的路可能就更好走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