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建委深入挖掘内部潜力推进审批服务改革

29.07.2014  12:52

施工许可审批是工程建设进入施工阶段的核心管理环节,也是确保工程具备施工条件的关键审查步骤。近年来,为提高审批服务效率,我市对建设审批程序先后进行了几轮改革,不断简化流程、并严格遵照国家《建筑法》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将施工许可审查要件缩减为8项。其中包括为确保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而进行的现场踏查表审查;为确保建设单位按规定落实施工、监理企业而进行的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及监理合同审查;为确保工程有满足施工需要的图纸及技术资料而进行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为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而进行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和建设工程安全措施备案审查;以及为保障各项城建收费应缴尽缴而进行的收费票据审查。这8项审查要件经过多次精减,最大限度满足了法律法规要求必须审查的刚性要求,有效保障了各方建设主体权益,较好的规范了各类施工建设行为。同时,市建委作为施工许可具体审批管理部门,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将《建筑法》规定的办结时限不超过15日缩短到不超过4日,大大减少了审批周期。

近期,按照中央“简政放权”精神和《哈尔滨市改善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关于整治和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要求,市建委立足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水平,重点针对实际审批工作中部分企业反映的对部门内部关联流程不熟悉、办事窗口多等问题,进一步研究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措施,并由主要领导带队,成立调研组,深入市政府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窗口进行现场调研,通过座谈会、调查问卷、开辟网上专栏等形式,面向服务对象广泛征询意见。在此基础上,市建委组织部门内部相关审批单位负责人对企业建议进行了认真分析,对现有流程及要件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本着宁可建委内部“多跑十步道”、也要让企业“少费一步事”的原则,对整个施工许可审批流程进行反复推敲,深入研究。考虑到当前的施工许可审查内容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刚性要求,已难有进一步优化空间,市建委创新思想,转变观念,跳出既有管理模式,提出将管理工作重心由“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淡化前置管理,重视事中和事后监管”的基本思路,在不减少法定要求审查内容的基础上,探索将审批要件与监管内容相剥离,把部分原来在行政许可过程中审查的内容纳入日常监管范围,进而实现施工许可审查要件的再度压缩。

按照上述思路,市建委主动从整合内部机制入手,按照“依法、规范、必要”的原则,对现有的8个施工许可审批要件逐一进行分析研究,提出除继续保留中标通知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城建收费函3个前置审查要件外,将其他5个审查要件转为日常监管内容,即将原审批要件中的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备案调整到建委事权监管的工作过程中;将质量监督注册、安全措施备案调整为施工许可证批后同步监管内容;将现场踏查调整为进入施工许可环节前随时掌控申报单位现场状态的监督行为,以实现提前服务、强化事中监管的目的。同时,市建委还对审批服务流程进行了进一步优化,改变过去一个窗口受理后还需要企业到多家单位的服务窗口审批的情况,实行“一口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协同会审、联合踏勘、统一收费、限时办结”的审批模式,努力为企业提供更加宽松便捷的审批服务环境。

通过上述举措,施工许可审批周期将进一步缩短,建设单位自主安排和组织工程建设的条件将更加灵活。目前,与新施工许可审批模式相配套的管理机构调整已经基本完成,从原有审批流程中分离的各项管理责任已经全面落实。全新的施工许可审批模式在向企业提供更加优质服务的同时,也将为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带来积极的影响。

(来源:城建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