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将建立诚信“红黑榜”失信“老赖”将受惩戒

01.08.2014  10:52

  黑龙江新闻网讯 (记者 于海霞) 使守信者得到方便、得到实惠,让失信者名誉扫地、受到惩罚。7月31日,记者从哈市第四次创城例会上获悉,今年哈市将结合“诚信哈尔滨”建设,全面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在行政审批、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市场准入等方面,建立红黑榜发布制度和奖惩制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会议提出,哈市将建立完善信息管理、征集、发布、核查、宣传、考评等制度,特别是要尽快建立“红黑榜”发布制度和奖惩制度,不断形成趋于完善的诚信建设制度体系。工商、税务、质监、商务等职能部门要把业务管理要求与诚信制度建设结合起来,用制度来规范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法院、公安、银行、铁路、机场、宾馆等部门也要从积极支持哈尔滨创城工作的高度,制定失信惩戒制度,共享失信行为信息资源,联合开展失信惩戒活动,让失信的“老赖”付出失信代价。

  会议强调,要加强对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共享、披露、发布、查询、应用等全过程的规范力度,除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他人隐私和公开后可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的事项外,各种政务事项均应当公开。各地、各有关部门包括各行各业都要建立单位和个人的信用档案,健全企业、个人、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要形成信息发布长效机制,使守信者得到方便、得到实惠,失信者名誉扫地、受到惩罚。

  据介绍,目前,省银监局、省民航局、省机场集团、哈铁路局、哈市公安局、工商局、金融办等10部门,率先在全国对纳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在乘坐飞机、购买列车软卧车票、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出国出境、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等5方面实施联合惩戒。哈市诚信办、市财政局对参与协议类供货、家具类政府采购信用等级较高的“红名单”企业,予以扶持倾斜。 此外,哈市还将制定出台全市及各部门、各地区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规范性文件,在行政审批、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市场准入等方面,对守信者给予方便和激励,对失信者给予限制和惩戒。

编辑: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