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海燕、孙建博代表建言公车改革:严防“拿补贴坐公车”(组图)

13.03.2016  09:46

   朱海燕、孙建博代表建言公车改革

   因地制宜规划 严防“拿补贴坐公车

  朱海燕代表

  孙建博代表

  正义网北京3月12日电公车改革全面启动,如何保障改革不变形、不走样?全国两会上,多位全国人大代表针对公车改革提出建议。

  公车改革主要是取消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将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社会化方式以及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安徽省于2015年启动省、市、县、乡(镇)四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儿童戏剧研究会副会长朱海燕在调研中注意到,改革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值得关注。

  最突出的是车补的公平性。朱海燕说,依据公车改革方案,车补标准按照公务员级别确定,级别高的车补就多。但实际上,往往职级高的公务人员外出少,而职级低的公务人员可能外出很多,这就造成级别上的不公平。而有的岗位外出多,有的岗位外出少,如果一刀切,就会造成岗位上的不公平。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淄博市原山林场党委书记孙建博发现,改革对公共交通发达的区域影响并不大,但是对于位置相对偏远、公共交通不发达的地方就会有很大影响。尤其是在没有更多代步交通工具的情况下,机关干部正常的工作开展和出行难以保障,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就更难应对了。

  孙建博说,从绝大多数县及县以下基层组织实施改革的情况看,公务用车仅能够维持工作运转。如果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补贴标准测算,在县及县以下实行公务交通补贴所需费用,将远远高于现有公务用车运行费用,这对财政困难的地方政府将造成较重的负担。孙建博认为,在基层公车改革过程中,需要强调因地制宜、统筹规划。

  此外,根据改革方案,需要保留的是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和符合规定的一线执法执勤岗位车辆及其他车辆,但是并没有界定何为“其他车辆”。“这就形成了可以变通的‘口袋规定’,什么样的公车都往里装。”朱海燕说,由于缺乏监管,有的单位甚至出现了公务人员“拿着车补坐公车”的情况。

  朱海燕向大会提出具体建议。首先是科学论证,车补标准的制定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结合级别和岗位情况。其次要严格执行公车配置标准,杜绝单位超规格、超范围配备公务用车,杜绝领导干部“既拿钱又坐车”现象,以及个别公务人员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

  作者:谢文英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