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完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区)创建工作

14.12.2015  11:19

2015年12月11日,市档案局举办“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区)成果”展示汇报会。就三年来全市开展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区)活动的背景、推进创建工作具体做法和取得的实际成效进行汇报演示。

2013年3月,省档案局要求在全省开展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活动。市档案局党组高度重视,结合全市档案工作实际,分四个阶段推进落实。一是前期调研考察阶段。开展了各区、县(市)、乡镇、行政村档案工作基本情况调研摸底,赴国家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宁安、北安市学习经验,认真研究剖析我市创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二是科学决策部署阶段。针对哈尔滨市乡(镇)、行政村档案工作,提出“三步走”创建工作目标。组织召开了创建工作推进会、培训会,扎实推进创建工作。2014年3月,参与第一阶段创建工作的全市30%的乡镇和行政村基本完成创建工作任务。三是典型引路强力推进阶段。采取点面结合、典型引路、同步推进的方式,提出“村档乡管”、“村档村管”、“对口管理”的管理方式。根据区域特点、经济发展基础,选定6个区县作为首批示范县,率先完成创建工作。为完成创建任务,市档案局采取超常规措施,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每人包保一个区、县(市),采取签订“责任状”,发函解决创建经费,统一配备设施设备,召开协作组会议、现场会、推进会,参观考察示范点,发放创建工作简报等方式,强力推进创建工作。2014年11月,6个区、县(市)全部达到省级创建标准。四是巩固成果完美收官阶段。2015年是创建工作的收官之年,市档案局一次性将12个区、县(市)全部列入创建范围,完成创建工作的6个区、县(市)开展“回头看”。局领导班子成员牵头成立了四个包保推进组,组织召开现场会、推进会、培训会,发函协调解决创建资金,深入基层面对面指导,手把手教,至11月底,全市18个区、县(市)、182个乡镇、1883个行政村全部达到省级创建标准。

经过艰苦的工作,全市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示范县(区)活动成效显著。一是领导重视,创建资金投入前所未有。各区、县(市)党委、政府及各层级领导的档案意识明显增强,将创建工作纳入日程,积极听取创建工作汇报,并亲自深入村屯开展调研摸底,协调拨付档案工作专项资金,解决实际问题。三年来,先后协调、筹集、拨付资金共计514.14万元,增设档案室557个,配置档案柜2449组,计算机1417台。二是乡镇、村档案基础业务建设水平显著提高。乡镇档案室从创建前的163个,增加到180个;行政村档案室从创建前的285个,增加到1320个(不含村档乡管);创建前只有541个行政村有计算机,现有1106个行政村配有计算机(不含村档乡管)。各行政村档案种类由创建前单一的会计档案,增加了口述档案、社保档案、土地确权档案、实物档案、历史档案等。已完成创建工作的6个区、县(市)按照“四看”、“八有”的要求开展“回头看”,查缺补漏,不断拓展农村档案工作领域,确保村级档案工作实现连续性、常态化管理,为服务新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档案服务。三是档案文化得到有效传播。各区、县(市)不断挖掘村史,征集实物档案,编辑制作档案文化衍生产品,扩大档案文化的影响力。四是档案人员业务素质有明显提升。通过组织档案工作业务培训会,采取现场看、听、教、学等多种方式,对乡(镇)、行政村档案人员进行全面的专项培训,基层专兼职档案人员的业务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基层档案工作逐步迈上规范化发展轨道,档案工作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来源: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