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质量强省”促进龙江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

10.03.2016  08:51

  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进一步强调“十三五”时期,要“加快建设质量强国、制造强国”,“努力改善产品和服务供给”,“加强质量安全标准与国际标准接轨”,“建立商品质量惩罚赔偿制度”,“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就黑龙江省发展而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落实好“十三五”时期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我省供给侧改革,关键是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核心,以建设“质量强省”为立足点,加快推动龙江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

  第一,要突出抓好大质量格局的建设。在全省广泛开展质量强省、质量强市、质量强县创建活动,发挥好省、市、县三级政府质量、标准、计量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着力抓好重点产品质量、建筑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提升,认真落实省政府对市、地政府质量考核工作。

  第二,要突出抓好质量提升工程。重点在全省开展三个创建,一个提升活动,即:农业标准化试范区、有机产品示范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创建,组织开展“十百千企业质量提档升级”活动。要组织10户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要组织100户企业争创黑龙江省“政府质量奖”,要组织1000户企业争创黑龙江省名牌产品。

  第三,要突出抓好质量品牌培育。发挥区域公用品牌的影响,整合各小而散的品牌,扩大公用品牌的覆盖面。依托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示范区,大力创建农产品品牌。积极推动新兴服务业品牌建设工作,形成品牌创新发展新动能。

  第四,要突出抓好质量基础工作。建成一批计量基准装置和标准装置,实施百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工程,建设一批精密测量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国家和省级计量技术机构,建设全省计量数据监测、分析大数据平台。实施制造业标准提升计划,加强中俄标准对比研究,提高重点领域产品标准水平,主要耗能行业实现能耗限额标准全覆盖,建立全省统一的标准信息网络平台,加快培育标准化服务业,推动农业标准化生产经营,推动我省自主优势技术标准成为国家标准。鼓励企业进行产品质量认证、有机认证和质量保证管理体系认证,加强大企业与俄罗斯、欧盟等地区的质量互认工作。加快国家极限低温产品质量检验中心(漠河)建设步伐,全力支持齐齐哈尔市特殊钢质检中心、肇源县皮革质检中心升级为国家级质检中心、鸡西石墨稀国家级质检中心建设。

  第五,突出抓好质量安全保障。加强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对电梯、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监管,搞好质量安全风险研判和监督抽查,保证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

  第六,突出抓好质量发展创新驱动。引导帮扶优势产业、重点企业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专利及时转化为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乃至国家标准。积极引进推广现代营销方式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着力培育打造一批质量标杆单位和示范园区。要大力开展群众性的质量管理活动,在全社会形成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关心质量、人人享受质量成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