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开展夏季旅游安全工作大检查活动方案》的通知

04.08.2014  20:15

黑旅办发〔2014〕47号

各市(行署)旅游局,省森林旅游管理局、省农垦总局旅游局,绥芬河市、抚远县旅游局:

  为加强夏季旅游安全工作,进一步推动平安旅游创建工作,巩固全省旅游安全生产的稳定形势,省旅游局制定了《开展夏季旅游安全工作大检查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黑龙江省旅游局

  2014年7月24日

开展夏季旅游安全工作大检查活动方案

各市(行署)旅游局,省森林旅游管理局、省农垦总局旅游局,绥芬河市、抚远县旅游局:

      目前,全省已进入夏季旅游旺季。为加强夏季旅游安全工作,进一步推动平安旅游创建工作,巩固全省旅游安全生产的稳定形势,省旅游局决定在全省旅游行业开展夏季旅游安全工作大检查活动,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进一步强化“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全面落实旅游安全责任,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格安全监管执法,加强旅游安全知识宣传,有效防范旅游重特大事故发生,继续保持全省旅游行业安全稳定的形势。

      二、开展大检查的时间、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检查活动的时间

      2014年7月下旬至9月底。

      (二)检查范围

      各市地、系统旅游局辖区内的旅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景区、旅游漂流点、工农业旅游示范点和家庭旅馆,以及其它涉旅企业。其中近年来曾经发生过较大事故的单位是检查重点。

      (三)检查重点内容

      针对夏季旅游安全工作特点,以旅游交通安全、涉水旅游安全和应对极端天气旅游安全防范工作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旅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责任落实、制度建设、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1.旅游交通安全工作。与交管部门协同,对辖区旅游车辆运营单位和旅行社、旅游景区用车情况开展安全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旅游客运经营行为。对辖区旅行社、旅游景区用车情况进行安全检查。按照“五不租”的要求,重点检查旅行社规范签订旅游用车合同及团队安全行车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涉旅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完善和培训、演练情况。 

      2.涉水旅游安全工作。与交管、海事等相关部门协同,对辖区漂流点、涉水景区、旅行社经营涉水旅游线路、产品等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经营资质、设备设施、维护和驾驶人员资质、防护措施、应急救护等安全法规和制度落实情况。

      3.应对极端天气旅游安全防范工作。各市地旅游局应与当地气象部门建立应对极端天气应急机制,及时发布气象信息,对极端灾害性天气作出预报和风险提示。检查旅游景区、旅行社应对极端灾害性天气的防范制度、措施以及应急预案的完善和落实情况。当前,要特别加强汛期旅游安全设施设备、警示标识、抢险救援、应急疏导等相关工作和预案的工作落实情况。

      (四)检查方式

      1.采取行业督查、部门联查、企业自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格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要通过检查进一步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和包保责任制;进一步落实辖区旅游安全监管责任,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进一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要切实承担实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凡是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的企业,要依法对企业及其负责人给予处罚,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落实而发生事故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2.采取明查暗访、企业互查、社会舆论监督的方式,推动安全检查下基层、进一线、落岗位、到人头。各地要组织暗访组开展明查暗访,不搞表面文章;要组织旅游企业开展自查互查活动;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检查活动,跟踪报道检查信息,对严重违法问题予以曝光,发挥社会舆论的作用。要通过开展大检查,达到消隐患、堵漏洞、严措施、见实效的工作目标,确保全省夏季旅游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是认清形势,落实安全监管和主体责任。6月份以来,全国连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我们要从中汲取教训、敲响警钟。当前,正值汛期,据预测我省今年防汛形势严峻,我们要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突出红线意识,切实落实安全责任。各级旅游局的“一把手”要树立讲安全就是讲政治的理念,要亲自挂帅,带头讲安全、带头抓安全,带头到企业一线检查安全,带头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省旅游局将按照局领导包片分工制度,组织局领导带队的检查组,到分管市地开展督查,推动工作落实。

      二是抓住重点,严肃整治非法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当前要围绕旅游交通安全、旅游漂流安全(包括涉水旅游项目安全)、旅游餐饮安全、旅游节庆安全等夏季旅游安全工作重点,积极协同交通、海事、质监、卫生、食药监、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对非法违法经营要严肃整治、重点防范,不讲情面,不留隐患。

      三是加强信息综合和报送工作。各单位要在检查过程中严格执法、严格要求,对查出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要联合有关部门对其进行处罚并在当地媒体给予曝光。同时,要按照国家旅游局的要求,对发生的事故要一事一报,及时向省旅游局报送相关信息。检查过程中,要注意搜集整理各类问题和活动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对受灾景区要做好灾情统计并及时上报。各地的全面总结应在大检查活动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形成书面报告报省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