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20.07.2016  17:18

  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市(地)委和人民政府(行署),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单位:

  《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七五”普法规划)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全民普法和守法是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法治黑龙江建设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要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着力打造全面振兴好环境”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任务,是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深入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保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委和政府目标管理,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要突出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和青少年等普法对象学法用法工作。要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活动,努力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治理水平。要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要通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建设法治文化,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中共黑龙江省委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2016年7月15日

  为深入推进法治黑龙江建设,努力营造全省“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法治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以及对黑龙江全面振兴发展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精神,坚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推动工作创新,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法治黑龙江建设中的基础作用,为确保我省如期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主要目标:促进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全民法治观念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明显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明显提高,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工作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实施“五大规划”、建设“龙江丝路带”和推进十大重点产业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我省全面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坚持依靠群众,服务群众。以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使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为党员群众所掌握、所遵守、所运用。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党内法规建设活动中,引导党员群众在法治实践中自觉学习、运用法律和党内法规,提升法律素养。坚持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根据我省不同地区、部门、行业和不同对象的实际和特点,分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突出抓好重点对象,带动和促进全民普法。坚持创新发展,注重实效。总结经验,把握规律,推动我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方式方法、载体阵地和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戒形式主义。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先后两次针对黑龙江全面振兴发展发表的重要讲话。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的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参加黑龙江省代表团审议和来我省考察工作时发表了重要讲话,强调“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着力打造全面振兴好环境”“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是推进法治建设的关键”“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让依法办事蔚然成风。积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把法治建设建立在扎实的基层基础工作之上”“优化发展环境,努力走出一条新形势下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新路子”,为黑龙江全面振兴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通过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针对黑龙江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要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深入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要使全社会了解掌握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黑龙江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宪法学习宣传摆在首要位置。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的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宣传宪法的实施,积极落实《黑龙江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提高全省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

  (三)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坚持把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法律法规,提高人民有序参与民主政治的意识和水平。大力宣传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意识,促进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大力宣传依法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各级行政机关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大力宣传市场经济领域的法律法规,推动全社会树立保护产权、平等交换、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意识,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促进经济在新常态下平稳健康运行。大力宣传教育、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食品安全、扶贫、慈善、社会救助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宣传环境保护、资源能源节约利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生态黑龙江、美丽黑龙江建设。大力宣传消防交通等公共安全领域以及国家安全、档案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预防能力。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推动民族地区繁荣稳定,促进民族关系、宗教关系和谐。大力宣传互联网领域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网民依法规范网络行为,促进形成网络空间良好秩序。大力宣传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调解、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基本法治理念,坚决摒除“法不责众”“权大于法、人情大于法”等错误认识,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切实增强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五)全面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使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法律。加强具有地域特点的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形成区域法治文化品牌。依托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把法治元素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设计,加强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建设,形成一批与村居、企业、街区、景点等相适应的法治文化宣传设施。组织开展全省法治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开展特色鲜明、群众参与热情高的法治文化活动,组织开展法治文艺展演展播、法治文艺演出下基层等活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求。

  (六)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充分发挥依法治理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依法治省纲要(2005—2020年)》,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等法治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入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单位创建活动,推行乡村(社区)法律顾问等制度,教育引导基层群众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

  (七)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基本原则,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促进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以“引领风尚,铸魂龙江”为主题的核心价值观进村屯、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家庭活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使尊法守法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追求和行动自觉。

  三、对象和要求

  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是领导干部、青少年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一)重点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法治讲座等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入职培训、晋级培训及其他培训的必训内容。健全日常学法制度,创新学法形式,拓宽学法渠道,借助新媒体新技术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加强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切实增强国家工作人员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坚持和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定期法律知识考试制度。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列入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内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要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

  (二)全面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贯彻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在中小学校要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完善法治教育的内容和体系。完善中小学法治课教材体系,把法治教育课本纳入义务教育免费教科书范围,在小学普及宪法基本常识,使青少年从小树立宪法意识和国家意识。加强法治课教师、分管法治教育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培训。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在开学第一课、毕业仪式中有机融入法治教育内容。加强对高等院校学生的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不断增强其法治观念。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整合各种社会法治教育资源,建立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加强对留守儿童、社会闲散青少年等特殊群体法治宣传教育。

  (三)着重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强市场经济领域和与产业界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特别是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普法教育,把法治培训和学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内容,引导他们树立诚信守法、爱国敬业意识,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经营和依法管理的能力。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中的作用,企业可设立公司律师。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积极培育企业法治文化,引导企业广大职工自觉遵纪守法,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管理人员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

  各地各部门要针对不同群体开展有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农民法治宣传教育,培养他们民主法治和依法维权意识。加强对农民工等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帮助、引导他们依法维权,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

  四、工作措施

  第七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至2020年结束。各地各部门(行业、系统)要根据本规划,认真制定本地区本部门规划,深入宣传发动,全面组织实施,确保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一)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全局性、基础性工作,涉及经济社会各个领域、各个方面,需要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需要全社会广泛参与。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党委宣传部门、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要履行法治宣传教育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文化、教育等部门和人民团体要在普法教育中发挥职能作用。要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在法治宣传教育中要发挥积极作用,健全完善普法协调协作机制,根据各自特点和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要加强各级普法讲师团建设,选聘优秀法律和党内法规人才充实普法讲师团队伍,组织开展专题法治宣讲活动,充分发挥讲师团在普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鼓励引导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大专院校法律专业师生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畅通志愿者服务渠道,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培育一批普法志愿者优秀团队和品牌活动。要围绕省委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总体部署,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基础制度,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健全普法责任制。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深化公民旁听庭审活动,在执法司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案件审判、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司法、行政执法案例整理编辑工作,探索建立面向社会公众进行司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发布制度。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各行业、各单位要在管理、服务过程中,结合行业特点和特定群体的法律需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等大众传媒要自觉履行普法责任,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制作刊播普法公益广告,开设法治讲堂,充分运用典型案例开展生动直观的普法教育,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例开展及时权威的法律解读,积极引导社会法治风尚。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切实履行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的职责,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为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三)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创新工作理念,坚持服务党委和政府工作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努力培育全社会法治信仰,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创新方式方法,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开展“服务新战略,法治惠民生”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军营的“法律七进”活动,完善工作标准,建立长效机制。创新载体阵地,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推进法治宣传橱窗、法治广场、法治公园等提档升级。在政府机关、社会机构的服务大厅和服务窗口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依托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宣传法律,推动普法教育向公共文化场所延伸覆盖。积极运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移动电视屏、手机屏等,推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在车站、机场、码头、医院、银行、邮政、电讯等公共区域建立固定法治宣传设施,实现普法对公共场所的有效覆盖。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完善农村法治宣传设施。强化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开展新媒体普法益民服务,组织新闻网络开展普法宣传,更好地运用微信、微博、微电影、客户端开展普法活动。加强全省普法网站和普法网络集群建设,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建设,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数据开放和共享。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定期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党政综合目标考核、综治考核和文明创建考核内容。各级人大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各地要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日常工作由司法行政部门承担。要高度重视基层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切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二)加强工作指导。各级法治宣传教育组每年要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向党委(党组)报告,并报上级法治宣传教育组。加强沟通协调,充分调动各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发挥各自优势,形成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发展的合力。结合各地各部门工作实际,分析不同地区、不同对象的法律需求,区别对待、分类指导,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积极解决问题,努力推进工作。

  (三)落实经费保障。各地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普法任务安排法治宣传教育专项经费。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把法治宣传教育列入政府购买服务名录。积极利用社会资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科学考评。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评估,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指导标准和指标体系,不断完善考核办法和机制,加大考核力度,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组织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和终期总结验收,注意总结经验,挖掘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责任编辑: 所双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