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液化石油气钢瓶专项检查

25.08.2017  11:51


     




    




     

  为切实维护公共安全,有效预防液化石油气爆炸和火灾事故发生,近日,塔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消防部门成立了专项检查工作组,对县辖区域内的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在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进行了全面检查。

  检查人员主要对在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是否超过检验有效周期,减压阀、减压阀密封胶圈和连接软管是否合格进行了检查;对液化石油气钢瓶与灶具的安全距离,对角阀手轮密封、角阀与瓶体等连接处是否有泄漏进行了现场检测。

  在检查中,要求经营业户认真履行新充装液化石油气钢瓶的检查义务,并提醒用户注意以下事项:一、液化石油气钢瓶中的残液严禁随地乱倒,钢瓶本体严禁私自修理;二、灶具与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连接要使用专用燃气胶管,长度不得超过2米,胶管中间不得有接头;三、液化石油气钢瓶要远离明火和高温,严禁液化石油气与其它火源同室使用;四、严禁用火烤或热水浸泡等手段加热液化石油气钢瓶。

  目前,该局已开展监督检查40余家。扣押超过报废期的液化石油气钢瓶14只,查封超过检验有效周期的液化石油气钢瓶18只,消除灶具和液化石油气钢瓶连接存在的安全隐患15处。通过此次检查和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进一步提升了广大用户的安全意识,受到了用户们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