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扎实开展粮食库存检查巡查督导工作

14.06.2014  01:35

 

根据全省粮食库存检查联席会议办公室第一次会议研究协商意见,4月10日至17日,省粮食局、省农发行、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抽调相关人员组成2个巡查督导组,对全省各市(地)所属重点县(市)企业自查情况及市级普查工作准备实施情况进行巡查督导。

一是加强企业自查阶段督导。选取中央直属企业及其租库点、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民营企业等各类企业,对企业自查相关底稿及汇总表、自查报告等基础资料进行检查,通过“解剖麻雀”的方式,以点带面,规范企业自查工作,夯实库存检查的基础。

二是加强市级普查阶段督导。检查市级普查各项准备工作,督促各地严格按照综合交叉、本地回避的原则抽调检查人员;对辖区内纳入检查范围的全部粮食库存进行逐仓检查,真正做到“有库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同时加强对各地的业务指导,对可能出现问题进行特别强调,确保检查不走过场、结果真实可靠。

三是及时整改,答疑解难。对巡查督导过程中发现的个别问题进行了及时纠正,要求立即彻底整改,对全省共性及疑难的问题进行汇总整理分析,会同省库存检查专家组,提出解决办法并通报各地。

通过巡查督导,确保了企业自查和市级普查工作取得预期效果,促进了全省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