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开展“质量强市、强县”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24.02.2016  08:27

  23日,记者从省质监局获悉,黑龙江省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质量强市、强县”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我省决定在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大庆市、牡丹江市、绥化市、伊春市、黑河市和宁安市、穆棱市、绥芬河市、五常市、北安市、肇东市、东宁县、绥滨县、虎林市、漠河县、宝清县中开展“质量强市、强县”示范城市的创建工作。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验收三个阶段。(作者:周宪伟 张隽珊)

(责任编辑: 所双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