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部署开展非税收入收缴情况专项检查

04.11.2016  23:32

      日前,为落实《财政部关于开展非税收入收缴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财监〔2016〕36号)要求,做好我省非税收入检查工作,省财政厅召开专项检查培训布置会,对检查工作做出安排部署。此次全省非税收入收缴情况专项检查,采取全省上下联动、省财政厅重点检查与市县财政部门自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10月8日至11月25日,由省财政厅组成6个检查组,对各地和省直有关单位2014至2015年缉毒罚没收入和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金收入进行重点检查;10月8日至11月10日,各市县财政局负责对辖区内2014至2015年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矿产资源补偿费收入、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收入、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进行检查(财政部抽查市县除外)。目前,省财政厅各检查组已赴市县和省直有关部门开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