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坚决打击非法开采经营 决不允许出现大矿小批、越权审批

03.11.2018  14:23

  日前,黑龙江省砂石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座谈会在哈尔滨召开。会议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的紧迫性和责任感,努力破解砂石土矿管理中存在的历史问题,确保砂石土矿权审批、问题整改、规划编制处置到位。

  会议指出,砂石土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对于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在加快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民的生活条件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因历史原因,过去砂石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粗放、秩序混乱,矿山布局和结构不尽合理,矿产开发“多小散乱”,矿山环境破坏等问题突出。虽然经过多次整顿规范、有所好转,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对此,自然资源厅编制了《砂石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砂石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总体要求是:政府主导,规划先行,市场配置,绿色开发,科学利用,决不允许出现大矿小批、越权审批的现象。倾力改变目前矿山企业多、小、散、乱问题,保证矿山开采规模与矿产储量规模相适应,资源利用率不断提高。同时,要做好与矿产资源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和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衔接和贯彻落实工作,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尽快修改完善管理办法。砂石土矿权市场化出让时,拍卖、挂牌公告文件中要体现环境恢复治理要求,明确砂石土矿产一次性出让及出让开采年限(一般不得超过10年)、到期不再延续、不得扩大矿区范围等前提条件。矿权设置要把握环境约束与发展需求,避让“三线两区”;要把绿色矿山建设纳入企业诚信考核,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管理,坚决打击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凡没有办理审批手续或手续不全的,一律视为非法开采经营,应坚决予以关停。加强对砂石土矿生产经营活动的长效管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要加快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坚持生态优先、民生优先、矿地和谐、绿色高效、保证发展的总原则,查清现状、梳理问题,重构开采区划,优化开发布局,站在推动全域和全行业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上,统筹谋划开发利用的规模结构等时空安排。(作者:霍枭涵)

(责任编辑: 郑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