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法治精神 推进依法治市

10.05.2016  08:52

  第一部分:[背景]

  今年4月6日,市委依法治市工作委员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会议要求,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代表团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法治建设摆上全局性、战略性地位来加以推进,人人都做依法行政的执行者、人人都是良好发展环境的一分子,努力为哈尔滨发展振兴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为深入贯彻市委依法治市工作委员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增强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哈尔滨的责任感、认同感,进一步深化“立良法、行善治、惠民生、促发展”的依法治市工作理念,昨天,由市委依法治市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和道里区委、区政府共同主办了主题为“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市”的系列法治实践暨主题宣传日活动。

  第二部分:[图说]

  立良法 行善治 惠民生 促发展

  昨天上午,道里区中央大街被“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市”系列主题展板装点得格外抢眼,全市各单位设置的法治咨询台几乎贯穿整条老街,并吸引了众多群众前来参观、咨询。当天,中央大街中心会场还设置了依法行政承诺仪式、法治服务、法治沙龙等内容。同时,全市各区、县(市)也设立了分会场,共有287个街、乡(镇)、2500余个社区(村)、85家市直和相关单位参与其中,3300余块展板集中展示了我市法治建设的成果。据统计,当天共发放各类法治宣传品和宣传单10万余份,活动范围、参与人员、受众规模均创我市历年此类活动之最。

  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民警为市民讲解如何识别新型毒品。

  司法人员耐心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

  市民驻足了解依法治市工作及相关法规内容。

  第三部分:[承诺]

  一诺重千金 行动鉴法治

  主题宣传日活动中,由市委依法治市办确定的首批10家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代表向全市作出主题为“执法为民,依法行政”的庄严承诺。

   执法为民 依法行政

  今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新格局下依法治市工作的启动之年。依法治市的新形势、新任务对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我们代表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向全市人民庄严承诺:

  做依法履职的模范。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和履行职责,维护法律尊严,捍卫法律权威,做秉公执法、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模范。

  做宣传法律的模范。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承担起义务法治辅导员、宣传员的责任,自觉向全社会宣传法律、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全民对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义的认识,引导他们用法律规范自身的行为,营造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社会氛围,做弘扬法治精神的模范。

  做服务百姓的模范。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在工作中服务人民群众,满腔热忱地帮助群众解决工作和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模范。

  “十三五”规划的壮丽画卷正徐徐展开,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市,为开创法治哈尔滨建设的新局面作出更大贡献!

  当天,首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还分别就今年工作作出承诺。        

  ●市发改委: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实现手续简化、程序优化、在线运行、限时办结。加大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力度,不断拓宽服务基层服务群众领域。培养和提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的能力,建立为民务实清廉长效机制。监督电话:84664115

  ●市工信委:坚持遵循法治、廉洁、高效、公开、公平、公正的依法行政“六方针”。坚持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积极打造“企业之家”,以“服务经济、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为宗旨,努力当好企业和群众的“服务员”。监督电话:86772395 86776561

  ●市公安局:缩短金融单位营业网点验收、户籍业务及出入境证件办理审批时限。下放交警、户政部门业务审批权限到基层,增设交管服务网点,设流动办证车。开通出入境官方微博微信服务平台,完善接处警网上平台。监督电话:12389 84279110

  ●市司法局:坚持依法行政,实行政务公开,不断推动行政权力阳光运行。完善“首问负责制”,规范法律服务窗口工作制度,实行工作人员挂牌上岗。开展律师远程课堂,拓展人民调解领域,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启动“七五”普法,开展法律法规宣传。监督电话:85891012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稳妥推进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政务公开,加强宣传和政策解读。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深入开展惩防体系建设。监督电话:84871515

  ●市交通运输局:推动出台《哈尔滨市码头岸线管理办法》。组织开展专项依法治理,重点打击各类非法营运行为。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监督电话:84612345

  ●市城管局:坚持依法规范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强化督察问责体系,整治违建、街路餐饮、占道经营、残土拉运、牌匾广告、噪声扰民、乱贴乱画等城市乱象。全力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实现从“管理”到“服务”的转变。监督电话:58838110

  ●市食药监局:全面推行依法行政,严厉打击“四品一械”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坚持做到秉公执法,坚决执行机关廉政建设规定,杜绝乱作为、不作为。坚持做到热情服务,严格推行岗位责任、限期办结、一次告知等制度。监督电话:86776263

  ●市环境保护局:起草上报《哈尔滨市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条例》、《哈尔滨市燃煤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开展“治黑烟、保蓝天”专项执法活动。年内出台我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下放22类145小类审批权。监督电话:12369 86772265

  ●市市场监管局:率先在全省启动“四证合一、一照四号”登记模式。出台《哈尔滨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积极推进以信用监管为主体的新型市场监管方式,开展阳光执法和专项整治行动。行政审批实现“一口受理、一口审批、一口发证”。监督电话:12315

  第四部分:[实践]

  “一把手”登台讲法 领导要出庭应诉

  ——今年全市将开展十项主题法治实践活动

  为加快推进依法治市工作进程,我市今年将开展“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市”系列法治主题实践活动,活动共分十项内容。

  实践一:坚持和完善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治培训制度、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和轮训制度、重大事项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建立“一把手”登台讲法制度;全面推行法律知识考试测评制度;强化宪法意识,实施科学立法工作;健全宪法实施制度;构建科学民主的地方立法机制;完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实践二:强化宪法意识,实施科学立法工作。构建科学民主的地方立法机制,建立人大主导立法、政府法制机构组织起草重要政府规章、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的民主立法体制。完善立法听证、专家咨询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制度,对部门间争议较大或群众关注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及时修改和废止不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法规、规章。

  实践三:推进落实领导干部出庭应诉工作。逐步推进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履行出庭应诉职责,积极出庭应诉。6月底前,制定出台《哈尔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实践四:开展程序违法专项整治活动。严格实行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启动行政问责程序,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程序违法等问题,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实践五:开展“七五”普法启动宣传月活动。创新和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形式,通过组织有声势、有影响、有深度、有实效的宣传活动,大造声势、营造氛围,使“七五”普法工作家喻户晓。

  实践六:开展领导干部插手具体司法案件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出台《哈尔滨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细则(试行)》。对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的行为,按规定程序予以通报,必要时向社会公开。

  实践七:推进司法公开工作。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分别出台或修订本系统司法公开相关制度。将司法公开工作纳入依法治市年度目标考评。对司法公开工作各级纪检部门要实施全程监督。

  实践八:开展哈尔滨市法治人物评选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法治人物公开评选活动,弘扬先进典型团队和个人在社会活动中所展现的法治精神,营造浓厚的社会法治文化氛围。

  实践九:开展“12·4”系列宣传活动。在“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期间,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系列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宪法进课堂”活动及大学生法律宣传志愿者深入社区活动,针对社区居民日常法律问题,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

  实践十: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法治区、县(市)、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和法治示范学校等法治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