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扣“孝顺金”不如发放“孝敬奖”

15.10.2015  19:07

  九重阳节将至,我们社会该如何用行动关爱老人呢?广州市白云区石井街一家民营公司自2012年起设立孝顺金,即公司从员工月薪中扣除10%或5%作为孝顺金直接打入员工父母账户。此外,公司还根据员工工作年限给予额外补贴。(10月13日《广州日报》)

  不可否认,这家企业设立“孝顺金”,敦促员工向父母尽孝,释放出了弘扬孝文化的善意,也是企业文化的一种表现方式。问题是给父母“孝顺金”全凭员工自愿,企业采取扣工资的强制手段,将“孝顺金”同员工的工资捆绑在一起,存在越俎代庖之嫌,不仅有点不近人情,而且侵犯了员工自由支配工资的个人权利。长此以往,可能会导致部分员工对企业、对尽孝产生抵触情绪,反而背离了“孝顺金”的初衷。

  相比之下,湖北省咸宁市一家企业老板拿出30万元“敬老红包”,按照进公司的年限,每年增长200元,让员工拿回家孝敬父母,如果发现员工没有送到位,将会开除员工。又如,成都一家公司在不克扣员工工资的情况下,给工作表现好的员工每月发1000元的“孝敬父母奖”,而且直接寄给获奖员工的父母。企业这种新颖的奖励方式,不仅给员工的父母带来了惊喜,更激发出了员工的精神动力和工作热情。因此,与其说这是一种奖励方式,不如说是一种企业感恩文化,而这种感恩文化,孕育出了罕见的“忠孝两全”———既让员工向父母尽了孝道,又提高了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企业感恩文化,强调企业首先对员工感恩、施恩,然后促动员工对企业感恩,进而提高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可见,企业给员工发“孝敬奖”,就是视员工为“衣食父母”,对他们常怀一颗感恩之心。而员工与企业感恩互动,对企业更加忠诚,就是对企业最好的回报。 □张西流

编辑:张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