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立法重监督 促民声成政声

19.01.2016  15:10

  2015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以聚焦中心工作、服务改革发展为首要任务,紧跟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决定重大事项;以保障民生、回应民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综合运用各种法定监督手段,监督工作实效明显增强。各级人大代表进一步密切了与选民之间的联系,全年共向市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提交建议1008件,并全部办结。

  2015年,市人大常委会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改革创新、依法履职、集中民智、回应民意,圆满完成了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我市民主法治建设步伐更加坚实。

  1 新法规 新生活

  保障民生 回应民意破解难题

  水源保护

  170公里输水管线得到保护

  修正《哈尔滨市磨盘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

  磨盘山水库是我市主城区居民生活的饮用水水源,为加强水源地保护,保障城市供水安全,我市于2012年制定了《哈尔滨市磨盘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明确水库管理机构负责水源枢纽工程和输水管线设施的管理、维护,市水务部门对侵占、损害水源枢纽工程和输水管线设施等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但实际上,水库管理机构由于受人员和技术条件限制,无法承担对输水管线设施的管护责任。市水务局也因为执法力量有限,对全长170多公里的输水管线设施难以实施有效管理。为加强对磨盘山水库的保护管理,市人大常委会根据水库管理运行的实际情况,在条例中增加了委托实施行政处罚的内容,并对输水管线设施管护责任进行了调整。条例进一步明确了输水管线设施管护责任的主体,实现了对输水管线设施的有效管理,有力地保障了输水管线设施的运行安全。

  水泥监管

  信息监管平台杜绝造假行为

  修正《哈尔滨市应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条例

  我市散装水泥智能信息化监管平台始建于2009年。2012年,对生产企业原有GPS管理软件系统及GPS车载终端进行了升级改造。平台采用中心服务器和企业分中心服务并行的运转模式以及后期数据断点续传的补充校验机制,既实现了企业经营管理功能,又实现了行业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功能,有效杜绝了生产企业与施工单位联手造假行为,保证了专项资金的足额征收不流失。考虑到实践中良好的实施效果,市人大常委会在修改条例时将其内容纳入条例,使其法制化。

  尾气检测

  哈市机动车都要检测尾气

  修正《哈尔滨市机动车污染防治条例

  去年10月,市人大常委会修正了《哈尔滨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新修正的条例将尾气检测范围扩大到哈市行政区,并鼓励未达到国家现行排放标准的老旧机动车等提前报废。新条例增加了尾气检测不合格的车辆应当复检的规定,将原《条例》中,“检测不合格的,不予核发合格标志”修改为“对机动车排气检测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治理并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不予发放合格标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定期检验”。

  作业安全

  环卫工人交通事故率降60%

  《哈尔滨市城市环卫作业人员安全保障条例》施行

  去年1月,《哈尔滨市城市环卫作业人员安全保障条例》开始施行。条例对环卫工人日常作业中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安全管理责任,确定了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奖惩措施。城管局按照条例规定及时整改各类安全问题,各作业单位严格落实各项条款,工人日常作业安全事故率大幅下降,交通事故率下降了约60%。

  城市绿化

  损坏绿化及设施情况明显减少

  《哈尔滨市城市绿化条例》施行

  去年1月,《哈尔滨市城市绿化条例》开始施行。在贯彻落实《哈尔滨市城市绿化条例》过程中,有关部门加强对绿化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管,对符合要求的进行建管交接。不断提高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水平,编制了三个园林绿化、公园管理地方性标准、规范,损坏城市绿化及设施情况明显减少,古树名木得到有效保护,保护绿地管理得到强化。主城区公共街路病虫害防治率达到了90%。各相关执法单位按照《条例》相关规定,加强对园林绿化违法行为的监督和检查,以网格化管理为依托,定职定责,强化砍伐树木、占用挖掘绿地、种植农作物等常见违法行为的监管和查处。

  2 提建议 惠民生

  1008件建议全部办理完毕

  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共征集到代表建议1008件,各承办单位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代表建议的办成率达到70%,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在90%以上。

  代表建议

  构建哈尔滨产业创新模式

  办理情况:市发改委在编制“十三五”规划工作中,对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战线进行收缩,确定在原有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中重点研究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三个具有较大潜力的领域,并增加节能环保产业有关内容,使战略性新兴产业在“十三五”期间的顶层设计范畴更加适合我市发展实际,为充分发挥优势产业的创新驱动作用奠定基础。

  代表建议

  在司法领域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

  办理情况:市法院利用法院信息网建立与代表沟通的平台,拓宽监督渠道。市检察院开展了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把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及人大交办督办案件、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等情况纳入年度考核中。市公安局制定出台了《哈尔滨市公安局特邀监督员出任管理办法》,拟聘任100名监督员。

  代表建议

  进一步推进分级诊疗双向转诊

  办理情况:市卫计委制定相关规定,并于2014年11月启动医联体试点。截至目前,哈医大一院、市第一医院等19家省市直三甲医院及其他11家二级以上医院,分别与市辖区89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医联体,签订医联体建设合作协议。

  专家到社区出诊8431人次,社区平均每月门诊量1149.16人次,上转患者3.06人次。

  代表建议

  对车辆集中的公交站进行车辆分流

  办理情况:市交通局将博物馆往和兴路方向邮局门前的西大桥站分设为两个站台,将和兴路往博物馆方向肯德基门前的西大桥站台分设为三个站台,每个站台的间距约30米,有效解决了市民换乘地铁、公交车辆进站难题及乘车安全隐患。

  代表建议

  把哈尔滨打造成著名的旅游城市

  办理情况:为提高我市知名度,市旅游局采取线上推广与线下推广相结合的宣传手段,建立哈尔滨网上旅游营销平台,改版哈尔滨旅游网,将8个哈尔滨产品和线路包装后上线。依托传统媒体,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在多个国家级媒体分不同角度深入宣传我市城市品牌。为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用3年时间,新建、改扩建厕所110余座,使旅游环境再上一个台阶。

  代表建议

  尽快解决在职公职人员吃空饷问题

  办理情况:我市成立5个检查组,深入全市18个区、县(市)和部分市直部门单位,采取随机抽查、问卷调查、动员举报等形式开展督促检查。全市共清理“吃空饷”人数达到5920人。同时,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有奖举报活动,面向社会公布举报专线电话和邮箱、网址。截至目前,已受理群众电话、网上举报案件55个,涉及32个单位127人。对这些举报,目前正组织调查,一经查实,立即移交监察、公安部门进行查处。

  3重监督 见实效

  推动解决与群众

  密切相关重点问题

  市人大常委会更加关注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加强对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保障和监督,全年对6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开展7次工作视察,组织专题调查12项。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市人大常委会一年中进行了3次质量颇高的专题询问,监督成效显著。

  专题询问一

  贯彻落实行政许可

  “一法一例”情况

  开展行政许可“一法一例”执法检查,是市人大常委会贯穿全年的重点监督工作。执法检查组对市、区、县(市)政府权力清单逐项审查,对市级382项行政许可事项重点审查,并于去年8月召开常委会,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题询问。常委会委员围绕建立完善“两个清单”、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简化审批流程、取缔无良中介等市民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向政府相关部门询问。通过此项监督工作,政府审批流程进一步优化,审批环节缩减28.7%,审批要件减少58.6%,审批时限缩短25%。

  专题询问二

  贯彻落实

  义务教育法情况

  去年8月,市人大常委会围绕我市义务教育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各专委会委员及市人大代表围绕义务教育学校的规划布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投入、师德建设及教师有偿补课、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等问题展开询问。询问后,全市中小学班主任津贴过低、不统一问题得到解决。自2016年1月1日起,全省班主任津贴统一提高到每月260元。

  专题询问三

  政府预算

  执行财政收支

  去年10月,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对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进行专题询问,力争通过加大监督力度,督促政府管好市民的“钱袋子”。就公积金缴存、政府采购、建设项目支出等审计报告披露的问题,常委会委员提出8个问题,并于会后跟踪推动政府完成了422个问题的整改,实现增加政府性收入、减少政府性支出16.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