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号传谣热费降价 运营者被行拘

09.12.2015  20:29

  “取暖费降价了,从30.15元下调至25.5元。”近段时间,这条信息在伊春市民的微信朋友圈传开了。经调查,这条消息是不实信息,伊春市民曲某因涉嫌传谣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罚款。近日,我省警方查处了3起此类网络传谣案件。

  近日,伊春市民的微信朋友圈频繁转发题目为“汤旺河取暖费降价了”的文章,内容为“伊春新闻播出关于伊春市各区局取暖费下调的通知,除去政府补贴,由原来的每平方米30.15元,下调到25.5元,请转发,让更多的人知道这件事,这是市政府做出的第一件利民的好事,给政府点赞”。文章一出,立刻引起人们的关注,被广泛转载,有的市民甚至拿着微信内容去质问供热部门。

  伊春市汤旺河公安分局网安大队在调查时发现,此微信文章的发布者是伊春市居民曲某,11月2日,警方将其抓获。经审,曲某今年27岁,今年7月他创建了“汤旺河365”微信公众平台,并经常通过该平台发布各类公众信息。近日,他只是听网友说汤旺河取暖费有可能降价,为扩大自己微信公众平台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在未经与相关部门核实的情况下,编造了这条取暖费下调的不实信息,通过“汤旺河365”微信公众平台将信息发布,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严重影响了当地的正常供热秩序。目前,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责令曲某立即删除发布的不实信息,并对曲某予以行政罚款处罚。

  记者从黑龙江省公安厅网安总队了解到,近段时间,我省发生多起传播“取暖费下调”的网络谣言信息,经各地警方工作,还处理了双鸭山、齐齐哈尔两起此类网络传谣事件,分别对网络谣言发布者和传谣者进行了相应的处罚和行政拘留处理。

  警方提示,网民在没有确认信息真实性的情况下不应盲目转发扩散,物价调整信息以政府公告或经主管部门的发布官方信息为准,切勿轻信、传播网上的“小道消息”,以免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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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是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将被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若引起严重后果的还将面临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