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中有法亦有情

27.06.2014  12:00

        法官孙波心中,有法亦有情。

        有法,才会铁面无私、直道而行。18年来,参与审理1890起案件,没有一起超审限案件,没有一起被改判和上访缠诉案件——一位扎根东北煤城的基层法官,用近20年的执业经历完美诠释了司法者的使命与职责。

        有情,才会情为民系、心怀苍生。为还原案件真相,他曾吃着方便面在办公室里住了21天,阅读了400多卷案卷,整理了近20万字的阅卷笔录和相关资料;为坚守审判台,他在双肾衰竭、两次换肾手术均告失败的情况下,仍然参审大案要案。有情怀才有担当,心中有大爱的人才会如此勤奋和执着。

        “法治中国”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关键词之一,这固然是现代国家治理的大概念,却不是一个抽象的目标。具体说来,它就是要形成一种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社会生态。在这当中,司法者与执法者,尤其是基层法官与执法队伍的品格、素质、风气的作用举足轻重。老百姓会观察他们来给中国法治水平打分,会通过他们来判断中国社会是崇尚明规则还是服膺潜规则,是张扬正义还是罔顾公平。

        因此,建设法治中国,我们需要更多的“孙波”。他们的存在,夯实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基础,推动了知法用法、守法信法社会氛围的形成,让老百姓眼中的“法治”二字不再抽象和模糊。孙波,以及和他一样执法公正、心系民情的法官们,都让法治中国的理想离我们更近。

文章出处: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