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心脏病突发 绥芬河市法院妥善处理挽救生命

16.02.2016  20:08

        2月3日上午,绥芬河市人民法院法警支队长刘长波接到了一通报平安的电话。2天前,刘长波和同事们及时救助的一名当事人成功脱离危险,年前就可以出院和家人过新年了。

        2月1日上午9时许,一位70多岁的老大娘来到绥芬河市人民法院准备立案,在法院大厅值班的法警张博韵、唐园园接待后,通过详细询问,发现老人没有携带身份证,便告知老人需要拿身份证才可以立案。就在老人转身离开时,张博韵和唐园园发现老人左手按着自己的左腹部,倚靠在安检门边上,身体不停颤抖。老人面部表情痛苦,随后身体开始缓缓倒下,然后躺在了地上。张博韵和唐园园不断与老人说话,询问老人哪里不舒服,而此时老人躺在地上不住的呻吟,说不出话来。

        见此情况,张博韵和唐园园一人留在老人身边观察情况,一人迅速跑向法警队办公室向法警支队长刘长波报告。随后,法警支队长刘长波和法警于强迅速赶来,此时立案庭庭长舒瑞发、民二庭法官陈国民也闻讯一起赶到老人的身边。经过继续询问后,得知老人是心脏病突发。法警于强紧急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并与老人儿女取得联系。同时,刘长波从法院立案大厅便民服务箱里取来速效救心丸给老人服下,约5分钟左右老人心脏病症状有所缓解,随后120急救人员赶到法院,法院干警将老人搀扶送上急救车,第一时间送至医院救治。

        此事的妥善处理,反映出该院法警支队临危不乱和处理突发事件能力,展现了法院干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心理素质,同时也检验了绥芬河法院法警支队平时对应急突发事件演练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