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室主任谈落实】【部室主任谈落实】孙朝霞:坚持系统思维 抓实做优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09.09.2021  09:35

黑龙江省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孙朝霞——

坚持系统思维    强化法律监督

抓实做优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第十四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精神,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要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推进未成年人“六大保护”体系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推动新时代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

 

始终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做实未检工作  

 

党的领导在未成年人法治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未检工作得到社会广泛支持、《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法》修订实施、低龄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解决等,都是在党中央关心下实现的。坚持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未检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检察工作全局中认真谋划推进,坚决落实党中央、高检院和省检察院党组各项决策部署。要积极向同级党委、人大、政法委报告未检工作,听取工作意见,争取支持,扩大未检影响力 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结合新修订生效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的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法律监督职责,积极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专项行动。重点推动解决办案中发现的对未成年人的抚养、教育、保护职责履行不力、侵犯未成年人公共利益等八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要将打击性侵害未成年人等犯罪与发挥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职能结合起来,与推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结合起来,为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社会环境。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能动履职,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优更好司法保障。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抓实未检工作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成才,未检工作责无旁贷。 要以为民情怀,积极在为群众办实事中践行初心。新修订生效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赋予检察机关更重的任务、更多的职责。我们要积极宣传贯彻落实“两法”,持续深化“一号检察建议”,持续加强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特别是性侵犯罪的打、防力度;开展“打击监护侵害专项活动”,推动系统整治校园暴力、监护侵害等严重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犯罪行为,切实将广大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放在心上、抓在手中。 联合妇联、教育等部门发布典型案例,推动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切实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规范推进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法治进校园等工作,积极发挥各地法治教育基地的作用,进一步提高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始终坚 持系统思维,落 实未检工作   要落实好未成年人特别程序和特殊制度,建成用好“一站式”保护救助工作区,落实性侵等案件提前介入、同步录音录像、“一次询问”等工作机制,积极协调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干预、经济救助、法律援助、转学安置等保护措施。 要推动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防线”,积极落实《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督促监护令”工作的意见》,强化监护侵害和监护缺失监督。对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通过发出督促监护令、依法予以训诫、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支持变更监护权等方式,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 以实现未成年人双向、综合、全面、特殊司法保护为目标,规范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四大检察”集中发力,多维度、全方位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坚持“捕、诉、监、防、教”一体发展、未检专业化建设与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一体推进。加强与省未成年人保护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协作沟通配合,在省未保领导小组统筹领导下,合力推动“六大保护”得到落实,共同形成保护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