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恒山区法院:结合工作实际 学习邹碧华同志三种精神

14.04.2015  10:59

        鸡西市恒山区法院认真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系列活动,要求全院干警结合工作实际,学习邹碧华同志三种精神。

        一是学习他“常怀公正之心”的精神。法官职业道德品行的核心是公正。理想的法官就是公正的化身。全院法官在今后履行职责时,要树立公正观念和良知,不能将个人爱好、憎恶、偏见带入职务过程而产生法律恣意。公正对待每一个当事人,公正对待律师等职业共同体。坚决抵制“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二是学习他“常怀学术之道”的精神。法官作为法律适用者不仅需要法律专业知识,而且需要丰富的社会知识和社会经验。因此要向邹碧华那样,与时俱进,不断学习法律知识和社会知识,不断进行法律实践锻炼。采取集中学与分散学相结合、统一辅导与自学相结合、以考促学、学用结合等多种方式方法,学习法律知识、学习实践经验,努力提升干警的综合素质。每月进行一次业务考试,1—3月,分别进行了法警、书记员、民事审判法官考试。

        三是学习他“常负担当之责”的精神。对辖区内园区建设、棚户区改造、小微企业的发展、弱势群体维权等方面的纠纷在制定法本身存在不确定性、模糊性乃至于空白时,作为不得拒绝裁判的法官,要敢于担当,以公正司法和司法为民为己任,坚持能动司法,公正合理行使自由裁量权,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