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行累累 曾合谋劫杀初中同学未果

18.09.2014  11:26

  恶行累累 曾合谋劫杀初中同学未果

  一审审理查明,夫妇俩恶行不止于上述案情,两人还曾意欲合谋劫杀初中同学。2013年5月中旬,白云江、谭蓓蓓在桦南县早市遇见白的初中同学康某某,当时康某某佩戴有黄金项链、黄金手链、铂金戒指和白金钻戒。

  7月中旬,白云江、谭蓓蓓共同预谋将康某某骗到家中抢劫并杀害。为此,白云江、谭蓓蓓购买了手机卡、两个编织袋和一卷黄色胶带,并将药片碾碎后注入易拉罐啤酒和饮料中,然后约康某某及其女友董某某到家吃饭。7月19日16时许,康某某、董某某应约来到白云江家。席间,白云江追问康某某、董某某的经济状况,引起康某某反感,仅喝少量正常啤酒康、董二人便离开。事后,白云江、谭蓓蓓仍分别给康某某、董某某打电话、发短信,单独约二人去其家,准备继续实施抢劫犯罪行为,但康、董二人均未前往。

  佳木斯市中级法院认为,二被告人为一己私利,采用药物麻醉的方法,连续实施强奸、抢劫、故意杀人犯罪,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极大。

  罪行相同 一审判决为何一死刑一无期?

  2014年9月17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佳木斯市二审开庭审理此案。因本案涉及个人隐私,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决定不公开开庭审理。

  两人均罪行严重,为何一审被判一死刑一无期?佳木斯市中级法院有关人员解释说,根据刑法规定,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这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怀孕妇女体内孕育着新生命,不能因其母亲犯罪而剥夺其出生的权利。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按广义解释,既包括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也包括羁押受审时已怀孕的妇女。

  文/新华社记者 梁书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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