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警方出台惠民政策 轻微刑事案件可快速办理

11.07.2014  11:51

  10日,哈尔滨市公安局出台了《依法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实施办法》。此举不仅提高了诉讼效率,也是哈市警方落实惠民政策的新举措。

  办法规定,依法适用快速办理程序的轻微刑事案件,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罚金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供述稳定,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对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无异议;适用法律无争议;当事人双方已经就民事赔偿、化解矛盾达成和解的刑事案件;涉案犯罪嫌疑人少于二人(含二人),涉案犯罪事实一起,案由为一罪名;其他轻微刑事案件。

  办法中列举了适用快速办理程序的案件包括:危险驾驶案件;情节轻微或者涉案数额较小的盗窃案件;情节轻微或涉案数额较小的故意毁坏财物案件;情节轻微的妨害公务案件;情节轻微的寻衅滋事案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秩序、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类及符合适用快速办理案件的其他案件。

  据了解,推行轻刑快审,既是对群众需求的有效回应和满足,也是加强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水平的直接推动和有力促进。同时也降低了警务成本,节省了警务资源。(作者: 关宗霁 金钢 陈显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