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院出台意见加强对公安派出所法律监督工作

10.12.2014  21:30

为确保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公安派出所依法、公正、规范、文明执法,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近日,海林市检察院会同海林市公安局共同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监督的一件(试行)》。该《意见》确立了联席会议、提前介入、共同接访、信息通报等工作制度。该《意见》将公安派出所在办理刑事案件中的立案活动、侦查活动以及社会普遍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将纳入重点监督范围。检察机关发现的公安派出所存在违法活动及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并责令限时改正。对于经常出现的执法不规范问题,利用联席会议向办案单位提出纠正意见。严重违反法律的执法行为,及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同时,对辖区派出所进行不定期检查。该《意见》建立权责明确、互相配合、制约有效的执法监督制约机制,真正将各项执法活动全面纳入执法监督范围内,把监督贯穿于执法活动的全过程,使监督者有章可循,受监督者有章可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