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省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疗救治准备工作的通知

10.03.2017  23:34

各市(行署)卫生计生委,省农垦、森工总局卫生局,绥芬河市、抚远市卫生计生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国卫发明电〔2017〕3号)精神,我委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各地各单位按要求做好应对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疗救治准备工作。

一、认真落实《国卫发明电〔2017〕3号》要求,高度重视医疗救治相关工作,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截止目前,我省尚未发现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但全国总体发病率明显高于往年同期水平,新发病例和新发疫情地区持续出现。各地要保持高度戒备,做好疫情防备工作和各项医疗救治准备工作。

二、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尽快确定本辖区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并成立由呼吸、感染、ICU等相关专业专家组成的医疗救治专家组,原则上以当地具有较强救治能力的三级综合医院作为定点医院。省卫生计生委指定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第二医院、第四医院、黑龙江省医院作为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疗救治省级定点医院,指定省传染病院作为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疗救治省级定点后备医院。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做好床位、设备、设施、药品、防护用具等储备工作。各地急救中心(站)要做好车辆、设备、设施、防护用具的储备工作,已有的负压救护车要保证处于备用状态。

三、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发热门诊管理,建立首诊负责制,做好门(急)诊就诊病人的预检分诊工作。要加强对不明原因肺炎和流感样病例的症状监测,尤其要加强对有禽类接触史人员的监测和相关排查工作,做到关口前移,主动监测,对来就诊有疑似症状的患者要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严格执行病例诊断程序和疫情报告程序,不得缓报、瞒报、漏报和谎报疫情,不得擅自公布H7N9禽流感疫情。

四、医疗机构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工作,重点进行诊断治疗、消毒隔离和个人防护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各级医疗救治专家组成员要认真学习《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7年第1版)》及相关培训课件,并在医疗机构内开展全员培训。各级定点医院应制定本单位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疗救治工作应急预案。

五、医疗机构要切实做好医院感染控制和管理工作,制定并落实好工作中各个环节的消毒隔离的制度。对医务人员实行医院感染管理的全员教育,提高广大医务人员对医院感染的认识。将强化消毒、无菌和隔离的观念作为重点内容,使医务人员逐步把医院感染控制贯穿于整个诊疗活动中,避免院内感染发生,严防疫情的扩散和蔓延。

附件:

1、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含《人感染H7N9禽流感诊疗方案(2017年第1版》),发电子版

2、省级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疗救治专家组名单

   

黑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2月9日


附件:附件
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向省卫生健康委党组反馈专项巡视情况
按照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8月29日,卫生厅
巡视公告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卫生厅
关于变更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域名的通知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卫生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