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完成大处室改革工作

25.02.2016  14:17
      1月20日,按照《哈尔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统计局综合设置内设机构等事宜的通知》(哈编发〔2016〕30号)文件要求,批复我局内设机构为: (一)办公室(人事处)、(二)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处、(三)国民经济核算处、(四)农村统计处、(五)工业交通统计处、(六)能源统计处、(七)服务业与外经统计处、(八)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九)部门和社会科技统计处、机关党委、纪检组(监察室)。         正处级领导职数13职,其中,处长11职(含机关党委和纪检监察机构领导职数各1职),专员2职。副处长13职。         2月22日--24日,根据市编办批复,按照全市综合设置内设机构的有关要求,我局成立由局长刘彪任组长的大处室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积极、迅速推进改革工作。经过动员、报名、征求个人意见,动议、酝酿、局党组集体决策,已经确定我局王鸿声、武加波2名同志任统计专员;孙立凡、陈忠军、关晓青、何正铀、高淑琴、裴超英、吴琦慧、刘淑霞、李彦慧、宋立珍、杨胜凯等11名同志任处长。         我局按照“1+N”的工作模式,设置统计专员的职责。“1”即:一条长线工作。专员长线工作为国家部署的各种普查、大型调查;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大型调查工作。“N”即:若干重点日常工作。专员日常工作为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统计调研工作、统计信息化建设工作、统计史志编撰工作、扶贫开发等工作。下一步,将进行处室职能的梳理和细化工作,在此基础上制定形成我局新的“三定”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