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召开会议传达上级有关精神

23.10.2014  13:11

会议现场

校党委书记冯晓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

  10月22日,我校召开会议传达教育厅全省高校领导干部会议有关精神。全体在校校领导,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处、校团委、保卫处、后勤处全体副处级干部,各学院副书记、副处级辅导员参加会议。
      会上,校党委书记冯晓传达了黑龙江省教育厅厅长、省委高校工委书记徐梅在全省高校领导干部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会议要求,各高校要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领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讲话精神和《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的主体责任;要学习贯彻中办印发的《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准确把握《实施意见》的重点内容,切实抓好学习贯彻落实;要学习贯彻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抓好师德建设长效机制以及各项制度的落实,充分激发和调动高校教师加强师德建设的自觉性,大力弘扬优秀教师事迹和师德师风典型,确保师德建设常抓常严;在哈高校要支持并参与哈尔滨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准确定位在创城中的角色,明确自身在创城中承担的任务,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增强责任意识。同时,会议强调,各高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心理辅导,要旗帜鲜明的禁止宗教进校园。
      在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过程中,冯晓根据具体工作内容,对各项任务进行了分解和部署,并对各牵头部门、参与部门提出了要求。他强调,会后党政办公室要围绕党建工作、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师德师风建设、宣传思想工作等相关工作做好任务分解,并督促各牵头部门按要求落实好各项任务,各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制定好实施方案,最重要的是抓好落实,要工作到位、检查、督办到位,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平稳进行。


(摄影/学生记者:苏萌 赵均翌  报道/王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