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首批博士后招收工作圆满结束

07.07.2015  21:26

为更好的发挥高层次创新型优秀人才在我校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促进我校省部共建工作的开展,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博士后管理办法”,并于2015年3月份正式启动博士后招收工作。

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广招人才的原则开展招收工作,首批招收博士后由学校资格审查和面试后,确定了博士后拟招收人选。最终报经黑龙江省博管办和全国博管办审批通过,确定首批招收3名博士后研究人员入站开展研究工作。

目前,我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按国家、黑龙江省博管办相关要求,有序开展各项工作,并获得2015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经费20万元。

我校将进一步依托“煤矿事故应急救援与影响控制”博士人才培养项目,扎实做好博士后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博士后开展研究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成为我校招收高层次人才的新渠道和促进科研发展的新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