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代表团召开第七次全体会议

15.03.2017  15:36

  14日下午,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我省代表团举行第七次全体会议。

  代表团团长王宪魁,代表团副团长陆昊、王常松、李海涛、符凤春、赵敏出席会议;代表团副团长张雨浦主持会议。

  会议先后审议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2016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会后,审议情况报送大会秘书处。

  会议还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建议表决稿、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建议表决稿、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建议表决稿、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建议表决稿、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徐显明辞去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会后,审议情况报送大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