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四项措施”做好粮食流通工作

01.06.2016  19:15

  从省粮食局获悉,我省粮食系统紧紧围绕“坚持市场导向、尊重农民意愿和促进农民增收”的三个原则,采取四项措施做好粮食流通工作。 

  我省立足于粮食再获大丰收,确保新增收储能力800亿斤。分批召开有关产粮市县粮食收储能力情况汇报会,超前谋划、制定预案。指导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合理利用现有场地规划建设千吨囤和储粮罩棚等临时储粮的方式,指积极落实国家“去库存”政策,帮助30万吨以上的玉米深加工和水稻加工企业完善收储条件和消防、建设手续,使其符合政策性粮收储库点要求。 

  认真落实国家粮食“去库存”部署,保障政策性粮食及时规范出库。积极争取国家进一步加大我省国家政策性粮食调销力度,增加跨省移库计划,同时妥善处理商务纠纷,防止出现“出库难”。 

  坚持市场导向,进一步加强粮食购销工作指导。加强对种粮农民政策宣传、信息引导、储粮技术指导等服务,同时加强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粮食接收业务流程优化和为农服务设施设备仪器综合升级改造,积极推进“互联网+粮食”经营模式发展,深入推进产销合作,继续办好“金秋交易会”,积极参加“福建粮洽会”,加大市场营销和市场开拓力度。 

  大项目建设和产权、品牌整合,推动粮食加工业加快发展。积极引导和推动粮食精深加工大项目建设,确保北安、富锦两个60万吨玉米深加工项目年底前投产,绥化60万吨玉米深加工项目年底前开工建设。指导企业树立质量铸造品牌的理念,大力宣传推介龙江优势品牌,多角度、多渠道、多形式寻求深度合作。(记者 姜天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