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督查

02.10.2017  11:03

  黑龙江省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督查新闻发布会日前在哈尔滨召开。自10月9日至2018年4月15日,我省将针对大气污染防治开展督查行动。

  督查工作中,将严肃惩治一批典型大气环境污染问题,震慑环境违法行为,对持续超标排放的,采取按日连续处罚、限产停产等措施,确保违法问题整改到位。对通过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以及篡改、伪造监测数据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采取查封扣押、停产整治等手段,予以重点打击。对适用行政拘留和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违法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依法处理。(作者:王彦)

(责任编辑: 郑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