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明确修路扩路须设自行车道

14.07.2014  12:09

  黑龙江新闻网讯(吕杰记者邱丽娜)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设计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明确要求新建及改扩建城市主干道、次干道,要设置自行车道,不按规划建设自行车道的项目,城市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手续,自行车交通系统的完善情况也将作为申报各类城市奖项的必要条件。

  根据《导则》要求,今后我省新建及改扩建城市主干道、次干道,要设置自行车道。自行车道原则上应尽可能避免与步行道共板设置。要结合旧城改造、环境整治等,打通“断头”路,打开封闭街区,加密路网,完善自行车微循环系统。《导则》规定,在城市河道整治、园林绿化建设过程中,尽可能规划建设自行车路网,在郊野公园、湖泊周边设置自行车专用道,方便居民休闲、健身和出行。居住区、公共设施要为自行车提供足够的停车空间和方便的停车设施。

  记者从哈尔滨市有关部门了解到,除了落实《导则》外,在平房区实现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的基础上,将继续规划自行车慢行区,引导更多市民绿色出行。慢行区内将设专门的人行道和自行车道,并设置休闲椅、绿地、雕塑等,在慢行区里,步行、骑行拥有更高的通行权。

编辑:王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