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颁发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

02.03.2015  14:55
我省颁发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 - 黑龙江信息港新闻频道
来源: pic.dbw.cn

  工作人员在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上盖上印戳。

  林口县国土资源局1日举行不动产登记局挂牌仪式,并将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颁发给权利人芦先生,这标志着我省不动产登记工作全面启动实施。

  作为全国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试点县,林口县按照核准后的不动产登记局三定方案,在县国土资源局加挂林口县不动产登记局的牌子,同时成立林口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具体实施登记工作。新成立的不动产登记局将按照国家的统一标准和要求建设不动产统一登记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肩负指导监督实施全县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含牧草地)登记、水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整合后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证和登记信息管理平台的统一,逐步实现一个窗口对外服务,减少办证环节,可让当事人少跑路,大大减轻当事人负担。

  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的权利人芦先生兴奋地说:“我非常荣幸领到了全省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对于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我的感觉就是便民、利民。”

  据林口县不动产登记局局长刘晓涛介绍,按照3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在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等工作中统一使用了由国务院授权、全国统一编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其他的证书样式将不再使用,原有已经发放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及其他证照在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继续有效。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实施进一步健全了归属清晰、责权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真正确保了不动产权利人依法享有法定的不动产权利。(作者: 赵民 王建 刘畅)

  原标题:《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首日 我省颁发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