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日报》发表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所负责人孙浩进文章

20.07.2020  10:52

发扬制度优势释放发展潜能

孙浩进

          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提出,“围绕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全力推进振兴发展高质量发展”,凸显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在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内生优势,在更深层次上释放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新潜能,应从以下五个方面着力。

          凝聚振兴发展的广泛共识。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在顶层设计的根本性制度。我国经济发展的成就不是无根之木、无本之末,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下,经济建设能够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意识形态的高度统一性能够保证不同经济主体在思想上的一致性,集中形成基本经济制度内生的思想合力。因此,在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中,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下凝聚起经济主体的意识形态统一性,以此来塑造全省深化改革、振兴发展的广泛共识。这种广泛共识能够集中统一思想、凝聚改革共识,避免“杂音”“噪音”“靡音”,汇聚振兴发展合力,引导和保证龙江广大干部群众在党的正确领导下,通过深化改革、制度创新来释放振兴发展潜能。

          满足振兴发展的制度诉求。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能够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作用,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激活并满足经济主体对于一种有效率的制度的利益诉求和有效需求。长期以来,非公经济发展不足、收入水平整体偏低、市场化程度不高等一直是制约我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受今年疫情影响,当前这些方面的改革诉求尤为突出。全会《实施意见》提出的“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非公经济发展”“健全收入分配体制机制”“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制度改革方向,所遵循的就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在宏观层面的主导性制度,在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更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能够满足我省各经济主体在受疫情影响后对于支持民营企业成长、促进城乡居民就业与增收、提高市场化经营水平等方面更为迫切的制度需求与诉求,以更切合当前形势的制度设计、更具经济效率的制度供给来释放龙江振兴发展的潜能。

          减少振兴发展的制度阻力。在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中,国家作为制度变迁的关键行动者,所启动的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消除和缓解来自不同领域的各种阻力,减少制度供给的时滞。全会《实施意见》提出加强“乡村振兴战略”“对外开放新格局”“东北振兴战略”等方面的推进机制,都是跨区域的制度安排,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在中观层面的支撑性制度,必然要依托国家层面对于制度供给的统一设计和协调实施,最大程度地降低制度交易成本,并在省级层面出台具体、高效的制度落实措施,以此在各层面上有效减少振兴发展中存在的制度阻力,避免被锁定在低效状态,保证振兴发展中各项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释放出更大的发展潜能。

          催化振兴发展的制度效能。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能够实现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相容,政府、企业等制定实施的正式制度安排与本地化的历史传统、文化氛围、风俗习惯、理念精神等非正式制度能够实现相互融合,催化出更好的制度效能。全会《实施意见》提出要完善“促进创新发展制度体系”“培育壮大人力资源体制机制”等,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在微观层面的基础性制度,这些支持我省经济发展过程中创新型人才成长的正式制度安排,要与东北抗联精神、北大荒精神、大庆精神、铁人精神等优秀精神文化传承相结合好,既发挥正式制度的有效激励约束,又依靠精神文化的熏陶塑造影响,“硬性”规制与“柔性”潜移默化相结合,以此催化出更好更优的制度效能来充分发挥创新驱动作用,释放振兴发展中的创新潜能。

          保障振兴发展的行稳致远。长期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具有更为稳定的经济权力配置结构,政府能够实现自上而下对于重要制度改革的循序推进和稳步实施,这些能够保证改革道路的长期稳定性,使制度变迁进入良性路径依赖。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这种稳定延续效应,能够通过从顶层设计到区域层面的传导机制,对我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实现经济平稳运行等产生关键性的保障作用,保证我省在重点领域的生产关系调整与现实生产力的发展在长期内相匹配、相适应。我省必须要依托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内生优势,保障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在正确方向、良性路径上能够行稳致远,以持续释放出龙江振兴发展的潜能。

          (作者系黑龙江省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所负责人、研究员、博士)

            摘自《黑龙江日报》2020年7月18日理论版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