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截留扶贫资金一律严查决不姑息

02.11.2016  13:32

  市纪委、市监察局近日下发《关于开展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专项举报的通知》,公布了市信访举报专用电话和举报网站。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高度重视涉及脱贫攻坚工作的信访举报问题,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及时调查处置、认真回复结果。要结合专项纪律检查工作及时梳理汇总问题线索,对反映以下问题的信访举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件、警示一片,决不姑息迁就。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对全市脱贫攻坚工作进行监督,对存在的问题通过公示的信访渠道,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反映。

  ■ 专项举报内容

  1.扶贫领域贪污、挪用、截留、挤占救济物资及专项扶贫资金。

  2.虚报冒领、套取骗取扶贫资金和低保资金。

  3.在落实扶贫政策过程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

  4.违反专项资金使用规定,将扶贫资金用于非扶贫项目。

  5.利用审批权或者资金发放权等违规收费。

  6.利用职务影响在扶贫建设项目发包,扶贫物资采购等环节索要回扣,收受好处。

  7.扶贫工作中违反群众纪律问题。

  8.扶贫工作中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

  ■ 举报方式

  市纪委、市监察局受理举报地址:哈尔滨市信访服务中心(南岗区文昌街26号)

  专项举报电话:0451-12388-1

  受理网址:haerbi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