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房主不肯办过户 卖的竟是抵押房

15.12.2015  13:25

  买房两年多,原房主一直不配合办过户,男子告到法院才知自己买的是抵押房,现在根本无法过户。

  2012年4月初,市民罗先生与杜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把杜某位于道里某小区的一套房产出售给罗先生,价格为120万元,3个月内付清。罗先生负责办理更名手续,更名费用也由罗自己承担,杜某负责提供办理房屋更名的有关证件及书面转让证明。合同签订后,罗先生先后交了共100万元购房款,杜某很快把房子交给罗先生使用。搬进去没多久罗先生就开始张罗办产权过户,可杜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这一拖就是两年多。于是,罗先生把杜某告上法庭要求其协助办过户,这一打官司罗先生才知道杜某2011年就把这套房子抵押出去了。

  道里区法院认为,双方合同合法有效,该争议房屋抵押存续期间杜某将此房出售给罗先生,抵押权消灭前,罗先生实际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但罗先生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或要求杜某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