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房地产行业转行风、优环境、促发展视频会议的通知
15.07.2015 16:17
本文来源: 建设厅
关于召开房地产行业转行风 优环境 促发展视频会议的通知
各市(地)、县(市)房产局、住建局,大庆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局,省农垦、森工总局住建局,绥芬河市城市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全省发展环境的意见》精神,进一步转变全省房地产行业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优化全省发展环境,经厅党组研究,决定召开全省房地产行业电视电话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5年7月22日上午9:00; 二、会议地点: (一)主会场:省住建厅五楼会议室。省住建厅、省农垦和森工总局住建局; (二)分会场:各市(地)住建局(建委)和绥芬河市、抚远县住建局视频会议室。请各市(地)、县(市)住建局、房产局、大庆市城管委、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局等参会人员到所属市(地)住建局(建委)视频会议室参会。 三、参会人员: 省住建厅厅长、分管副厅长、省纪委驻厅纪检组长,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领导,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纪检监察室、法规处、机关党委、执法局负责人;各市(地)、县(市)住建局、房产局主要负责人,房产交易中心主任、交易登记业务办理负责人,各地级市开发办主任(处长、科长);大庆市城管委、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局主要负责人,绥芬河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四、会议内容: 1、传达王宪魁书记、陆昊省长在优化全省发展环境会议上讲话精神; 2、传达《关于规范房地产行业管理进一步优化全省发展环境的通知》(黑建房[2015]13号)文件; 3、通报典型案例; 4、部分市、县表态发言; 5、厅领导讲话。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地)住建(房产)局做好本地区分会场组织工作,并组织所属县(市)按时到分会场参加会议。 (二)各市(地)房产(住建)局、省农垦和森工总局住建局将本单位、本地区参会人员汇总后,于7月17日11:00前报省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联 系 人:张雪芹 联系电话:0451-87531896,53632262 邮 箱:[email protected]本文来源: 建设厅
15.07.2015 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