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就“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举行网上新闻发布会

08.06.2020  16:48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2020年6月8日至12日,黑龙江省检察机关开展“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新时代检察宣传周活动。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于6月8日举行网上新闻发布会,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坤明,办公室主任刘超,第十检察部主任刘兆达向有关媒体通报2019年3月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的相关数据,经验做法及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工作的有关情况。    记者 :请介绍一下检察机关“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的具体内容。
   省检察院新闻发言人 :“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是指检察机关在收到群众信访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补齐相关材料以及移送有关机关处理等程序性回复,对于符合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3个月内答复办理结果,未办结的,答复办理进展情况。2019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向全社会作出“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检察机关建立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的庄严承诺。张军检察长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必须深刻领会这项制度的重要意义,主动适应、积极跟上变革需要,在做好“件件回复”的同时,更要做好案件办理、释法说理、帮扶救助、矛盾化解等相关工作,推动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每一个司法案件的公平正义。
   记者 :黑龙江省检察机关是如何落实这项工作的。
   省检察院新闻发言人 :黑龙江省检察机关严格贯彻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一年多以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在办理每一件群众反映的信访事项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顺应人民期待、回应社会关切、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在处理每一件群众反映的信访事项上均做到了“件件有回复”。在此基础上,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继明对全省检察机关更提出:变群众“上访”为干警“下访”,以实际行动落实群众信访“最多跑一次”要求;对于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案件,在向申诉人回复的同时,依法向有管辖权的单位移送,同时送其上级主管单位备案;对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实体性问题,一律在3个月内就进展或结果向申诉人答复;群众向检察机关提出的合理诉求,无论是否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程序性问题一律在7日内回复”具体要求。
   记者 :这项工作开展以来,收到哪些效果。
   省检察院新闻发言人 :2019年3月至2020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收到群众信访26319件,符合检察机关受理条件的23617件,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回复率100%。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在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过程中,树立全院、全系统“一盘棋”工作思路,建立健全群众信访件件审查、办理和答复机制、案件质量保障机制和办理答复监督机制,全面推开公开听证、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压实首办责任制和信访工作责任制、推动形成规范务实的领导亲自办案机制等,切实将这项政治工作、民心工程落实落地、抓紧抓细。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有效解决了“来信少回复”“来信少结果”“来信少跟进”“来信少批办”“办信少满意”等问题,推动整个检察机关工作理念、工作方式发生重大变化,促进整体信访形势趋稳向好,有效解决一批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得到了全省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得到了信访等有关部门的认可和赞誉,得到了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
   记者 :注意到我省检察机关还挂有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的牌匾,能介绍一下这方面工作吗?
   省检察院新闻发言人 :“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是全省三级检察院在原有的职务犯罪举报中心基础上,依托全省三级院12309检察服务平台成立的。目的是针对公益损害和诉讼违法问题,进一步畅通人民群众举报渠道、扩大法律监督线索来源、整合检察机关工作力量、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使命,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龙江全面振兴发展大局,更好地满足龙江人民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方面的新需求新期待。
  举报中心受理线索范围主要包括: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有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中,相关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活动或侦查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人民检察院办理案件中存在违法情形的;人民法院审判活动或执行活动存在违法情形的;监狱、看守所等机关在收押、监管、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等刑事执法活动中存在违法情形的;其他依法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公益损害及诉讼违法的举报、控告等事项。借这个机会我们也向人民群众庄严承诺,如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侵害公共利益的线索和诉讼违法线索,可以通过来信、来访、网络、12309检察服务热线等途径举报,三级检察机关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统一受理。公益损害与诉讼违法举报中心对举报、控告内容以及举报人、控告人的姓名、住址、电话等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及时答复。
   记者 :您们对这项工作的下一步打算是什么。
   省检察院新闻发言人 :“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开展一年多来,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这仅仅是“开篇”,“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工作永远在路上,始终要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案结事了政和的效果。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巩固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持续加大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的力度,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利益得到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