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套取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 两年查处65人

29.10.2015  13:20

  

  10月20日,记者从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召开的媒体通报会上了解到,2013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开展为期两年的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后,黑龙江省检察院迅速贯彻落实,扎实开展工作,近两年的时间里,在全省开展了打击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管领域渎职犯罪专项工作,先后对13个地市、75个县区的200余个屠宰点,套取财政补贴在40万元以上的犯罪行为进行专项打击,共立案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诈骗等案件65人。

  黑龙江省作为农业大省,发展食品产业在资源总量、绿色、安全、优质等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黑龙江省检察机关通过走访涉及食品安全的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了解有关情况,全面分析近年来全省渎职犯罪的现状及趋势,研究省内外食品领域典型案例,并与省财政部门沟通、掌握专项补贴资金拨付情况,进一步确定了打击重点。

  2013年下半年,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通过案件分析发现了一起涉及套取病害猪无害化处理专项财政补贴渎职犯罪的线索,而且该领域可能存在普遍性的违法犯罪问题,于是决定由省检察院农垦区分院作为试点单位,省院派员领办,首先对哈尔滨市区及周边县市生猪定点企业违法套取病害猪无害化处理专项财政补贴案件展开侦查,并一举查处了商务和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工作人员渎职犯罪7件13人。此后,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因时应势,果断决定以典型为先导,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监管领域渎职犯罪专项工作。

  据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副局长孙宝民介绍,此次黑龙江省检察机关专项工作共立案查处65人(含专项活动关联查处的病害牛等相关食品安全领域渎职犯罪14人),其违法犯罪给国家造成的经济损失达2700余万元;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600余万元。

  

  此外,为进一步扩大整治效果,增强宣传力度,实现治理全覆盖,确保一段时间内不再发生此类案件,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还组织召开了由省直相关责任部门领导参加的座谈会,通报了专项工作查处情况,提出了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对不够立案标准(40万元)的套取国家财政补贴的行为进行全面清理的意见。省直相关责任部门在座谈中纷纷表示,要共同治理好该领域监管工作,切实维护龙江食品“绿色”、“优质”、“安全”的形象和良好声誉,保障人民群众餐桌安全,促进黑龙江省畜牧产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