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走私冻肉必须零容忍

12.07.2015  19:41

  7月8日,中越边境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河口县集中销毁查获的670余吨走私过期冷冻肉品,这些过期冻肉从越南走私入境,原产地不明,抽查的样品没有中文标识,也没有经过任何检验检疫,查获后经检验冰冻时间最长的已达数年,有的已变质发臭。

  云南河口县的案件并非孤例。近年来,以“过期肉”为代表的冷冻肉品走私已成为不容忽视的公共安全隐患。海关总署数据显示,从今年初至6月23日,全国海关共立案侦办冻品走私犯罪案件141起,查证走私冻品42万吨,同比分别增长1.3倍和2.7倍。从目前查处的情况看,这些走私到国内的冻肉,一部分是境外过期肉,且没有经过检验检疫,极有可能给公众健康带来危害。

  境内外走私团伙相勾结,形成“一条龙”利益链,并利用先进技术手段逃避监管,利用互联网平台“销货”,一次次被查获的走私冷冻肉品一次次给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敲响警钟。应该看到,织牢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守卫公众“舌尖上的安全”,任务仍然艰巨。

  食品安全问题多发,违法形式花样翻新,源于一些不法分子见利忘义、挑战道德和法律的底线,同时也暴露出管理体制和机制上的漏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23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唯有照此要求,下猛药、出重拳,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才能从根子上为群众守好食品安全关。

  为严厉打击冻品走私,今年以来海关总署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打掉多个走私团伙,取得重要成果。人们期待各地各部门担起职责,填补管理体制机制的缝隙和空当;对于食品安全违法事件的惩处,敢于亮出法律利剑,使违法者闻风丧胆。

  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环境,不仅需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更要树立“全社会治理”观念,使政府部门、行业组织、消费者等主体均能通过法律、市场、媒体等多种手段共同参与治理。为此,还应建立更完善的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充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建立更为切实可行的有奖举报制度,形成全民监督的合力,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

编辑:谢亚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