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一年间: 以检察“辛勤指数”换来群众“幸福指数”

25.04.2020  11:04

 “三大攻坚战取得关键进展”“全国将有340个左右贫困县摘帽、1000多万人实现脱贫”……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新年贺词中道出了过去一年来神州大地的新变化新气象,也道出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自信与底气。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回望这一年,全国检察机关牢记总书记嘱托和群众期盼,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助力打赢打好三大攻坚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精准、有力的司法保障,以检察“辛勤指数”换来群众“幸福指数”。

  攻防并举,打好金融风险“防御战”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和血脉。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

  一段时期以来,我国经济发展面临“三期叠加”的严峻挑战,经济运行中的矛盾风险不断暴露,并反映到金融领域,影响金融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对此,党中央提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特别强调要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面对金融风险如何亮剑?最高检党组审时度势,划出工作重点——“依法惩治证券期货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以及洗钱、地下钱庄、网络传销等犯罪,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努力提供更多更优的金融法治产品”。在办好案件的同时,结合案件深化治本对策研究,“将各类问题隐患发现在早、处置在前、解决在小,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就是守护老百姓的“钱袋子”。随着金融科技的发展和金融投资意识的增强,理财产品走进千家万户,越来越多的普通人已经和“高冷”的金融有了亲密接触。然而,投资者期待将收益收入囊中的同时,风险也无形中溜进了“钱袋子”,甚至成为违法犯罪“青睐”的对象。

  金融业是北京市朝阳区行业发展“领头雁”,北京市四分之一的金融机构、三分之二的外资金融机构都聚集在朝阳区。

  资本繁华的背后,金融违法犯罪暗流涌动。记者采访了解到,2019年,朝阳区检察院办理的非法集资案件呈大幅增长态势,涉案金额屡破新高,在审查起诉的案件中,涉案金额过亿元的就有84件,其中,涉P2P网络借贷平台案件23件。金融犯罪数量增长的同时,犯罪手法也不断翻新,隐蔽性强。在赵某等涉嫌集资诈骗罪一案中,涉案公司以炒黄金现货、期货等为由包装理财产品,这类投资理财产品表面上专业性强,老百姓很容易陷入诈骗圈套。

  法律是金融不可触碰的“高压线”,2019年,检察机关高擎法律利剑,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稳”而“实”。数据显示,2019年,各级检察院共批准逮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和金融诈骗类犯罪2.9万余人,同比上升约30.8%,起诉4万余人,同比上升约25.2%。最高检会同公安部对25起网络借贷平台非法集资案件进行联合挂牌督办,彰显了检察机关打击金融领域违法犯罪的“铁腕”态度。

  “办案取得成效的背后,也意味着犯罪形势依然严峻。”最高检第四检察厅厅长郑新俭指出,有不少犯罪分子假借“金融创新”之名,打着“互联网+”等新概念、新名词逃避法律监管,欺骗社会公众。对此,在办案中,检察官要贯彻“穿透式”的办案理念,穿透复杂形式背后的主体身份、资金流向、法律关系等核心要素,全面准确把握案件事实,深刻揭露其违法犯罪本质。

  “金融领域犯罪是可以预防的。检察机关不仅在指控犯罪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而且在预防方面也有较大优势。”谈及运用检察之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如是说。

  不忽视一个风险,也不放过一个隐患。正如张建伟所言,在过去的一年,检察机关时刻绷紧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这根弦,结合办案深入查找治理风险、管理漏洞,精准提出堵塞漏洞、建章立制的检察建议,“攻”“防”并举,努力从源头上防范金融风险。

  上海、安徽、广西、内蒙古、甘肃、山东等省级检察院深入分析非法集资、信用卡诈骗、欺诈发行债券等金融犯罪案件中存在的监管和管理漏洞,向地方金融监管部门、金融机构、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得到积极反馈和切实落实。

  金融犯罪案件涉众型特征突出,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普通群众法律意识、风险意识薄弱,难以识别防范金融投资陷阱,这也成为检察机关重点关注、解决的问题。2019年,最高检第四检察厅联合相关部门在最高检新媒体以及腾讯新闻、支付宝安全中心等平台开设“金融检察微课堂”专栏,结合当前高发、多发、新型的金融犯罪,每周六以案释法、以案为镜,吸引了众多网友关注。各地检察院也肩负起“以案释法”“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加大金融犯罪预防宣传力度,提升公众金融风险防范能力。

  用心用情做好精准脱贫这件“天大的事”

  “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掉队!”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标志。

  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是检察机关的根本宗旨,服务保障民生特别是维护困难群众的利益,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

  重大扶贫项目与微小富民工程进展得顺不顺利、希望小学技术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在过去的一年,张军检察长等最高检领导率先垂范,多次分赴定点帮扶地区开展调研,特别强调“把精准脱贫作为‘天大的事’,层层落实责任,把工作抓实抓细、做到极致”。

  精准扶贫工作是否抓实抓细、做到极致,一线扶贫检察干警的实际行动可见一斑。2019年10月29日,最高检微博的一场以检察扶贫为主题的直播活动受到网民高度关注——

  根据辽宁省委部署,2018年5月,辽宁省检察院选派8名干警赴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开展驻乡村工作,他们分布在5个乡镇的7个行政村,村民们亲切地称呼他们为“第一书记”。

  脚下沾泥土,心中有真情。镜头里,在一面山村,第一书记王宇翀走进了中草药种植大户杨国良家的种植田,问询药苗的生长情况;在粘泥岭村,第一书记韩永庆检查着新建的深水井和附属设施。这口水井,是他在省市县三级相关部门来回跑了两个月、争取到专款打成的;在转湘湖村,第一书记姚磊调解完一起村民纠纷后,又驱车赶往清原职业高中看望他刚刚帮助复学的小张……

  通过文图和视频,广大网友直观感受到了检察机关是在用心用情做着精准脱贫这件“天大的事”。

  助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河南检察机关的努力同样值得点赞。去年初,河南省检察院向社会公开发布了2019年爱民实践服务承诺八件实事,其中一件就是坚持“三个优先”,认真做好涉农检察工作。

  转眼一年过去,河南省检察院如期晒出成绩单,接受群众“阅卷”——2019年,该省检察机关坚持涉农案件优先办理,涉农工作优先安排,涉农信访优先处理,积极参与“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起诉生产、销售假劣农资等坑农害农犯罪153人,挂牌督办涉农资犯罪15件,起诉“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1521人,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337人,起诉影响扶贫工作和涉及扶贫资金类犯罪98人。三级检察院共选派262名驻村第一书记,为脱贫攻坚贡献检察智慧。

  劳动创造价值,有劳就该有得,不让辛苦一年的农民工朋友“忧酬烦薪”,法治不能缺位。2019年,检察机关重拳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将依法惩治欠薪作为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的实际行动,共批准逮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1599人,依法起诉2396件2609人,检察环节为农民工追缴工资2.5亿元。

  和打击犯罪相比,扶贫路上有一种温暖叫“司法救助”。2019年,最高检借助职能优势,为“精准扶贫”再添一炉热炭——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出台了《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司法过程中对贫困当事人的救助力度。

  “我是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检察官,现在向你宣布《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1.5万元司法救助金将汇到你的银行卡上,请注意查收。”2019年9月26日,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检察官用远程视频接访系统,通过四级检察机关联动方式,跨省连线1500公里外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藤县检察院,向藤县村民罗某远程送达司法救助决定。这是浙江省检察机关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的一起典型案例。

  “浙江检察机关在司法救助工作中积极探索和创新,救助模式也逐渐多元化,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温度。”全国人大代表、松下家电(中国)有限公司厨卫空间事业部系长刘廷说。

  应救尽救、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合力攻坚……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把国家司法救助融入脱贫攻坚,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对3800余名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4500余万元,同比均上升15%左右,最大限度保障弱势群体利益,让被救助人深切感受到党的关怀和司法的温暖。

  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厉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题中之义,更能够给人民群众带来最直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对于检察机关来说,依法参与和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既是用法治力量规范、保障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法律责任,也是积极主动顾大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政治责任。

  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厉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坚持把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实做深,坚持“严”字当头,依法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起诉人数同比上升约15%。

  污染防治攻坚战中,“长江大保护”成为公众关注的热词之一。近几年,长江生态资源严重透支,习近平总书记痛心地形容“长江病了,而且病得还不轻”。“医治”长江,检察机关必须开出一剂“良方”,“绝不容许长江生态环境在我们这一代人手上继续恶化下去,一定要给子孙后代留下一条清洁美丽的万里长江”。

  2019年以来,长江经济带11省市检察机关聚焦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主动监督、智慧履职,形成长江经济带“检察一盘棋”集聚效应,用实实在在的行动为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一组数据直观展现了工作成效——11省市检察机关共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批准逮捕4336件7084人,同比分别增长44.39%和43.05%;提起公诉12504件22310人,同比分别增长15.78%和20.26%。

  不仅如此,长江经济带11省市检察机关还结合地方实际,创造性开展特色小专项活动,如云南检察机关部署开展“金沙江流域(云南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专项监督行动”,湖北检察机关部署“雷霆行动”“打击破坏水产资源和非法采砂”专项行动,都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建立“河长+检察长”等多种形式协作机制,确保专项行动无缝衔接;联合排查,及时督促问题整改;探索形成黄河环境资源保护的司法保护长效机制……2019年,最高检联合水利部开展的“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同样风生水起,检察机关共受理水利部门移交的问题线索2339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97件,双方协同行动共督促清理污染水域面积1707亩,督促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1937公里,督促整改拆除违法建筑80.8万平方米,督促清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138.7万吨,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黄河“四乱”突出问题得到初步整治,沿黄各省(区)检察机关用法治的力量保卫黄河流域的碧水蓝天。

  “对群众反映强烈、犯罪性质恶劣的案件,检察机关采取挂牌督办、现场指导、联合督察等手段,及时介入引导侦查取证,集中力量办理了一批社会影响大、具有典型意义的重大案件。”最高检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介绍说,2019年第一检察厅挂牌督办的50件重大污染环境刑事案件已办结32件。如针对固体危废品跨区域违法倾倒的问题,最高检联合公安部、生态环境部挂牌督办了长江安徽段跨省倾倒固废案、浙江嘉兴创达公司污染环境案等一批重大案件。各省市检察机关也单独或联合公安、环保等部门共同对本地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重大案件挂牌督办,有力震慑了犯罪。

  近日,由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检察院起诉的该市首例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经公开审理,法院当庭宣判支持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依法判令某纺织公司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186.77万元及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费用9.8万元。

  步入新时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成为检察事业创新发展的重要发力点,其中环境资源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占检察公益诉讼案件总数的一半以上,成为污染防治攻坚战中的一把利剑。据统计,2019年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9万件,同比上升16.6%。

  除了强化自身办案力度,检察机关还联手相关部门打出生态保护组合拳。2019年1月,最高检会同生态环境部等9部委制定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先鉴定后收费机制,为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提供了有力支撑。在沿海11省区市检察机关开展的“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检察机关注重加强与相关单位守护海洋工作协作,为保护海洋生态、发展海洋经济构筑了一道牢固的法律防波堤。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惟其艰难,更显勇毅。检察机关必定会持续发力,想在前、做在前、服务保障在前,为打赢三大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交上优异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