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托市收购内涵 保障农民种粮利益

30.12.2014  14:18

  2014年中国粮食生产喜获丰收,创下历史性记录的“十一连增”。这其中,作为产粮大省,河南省粮食产量在高基点上实现新突破,总产1154.46亿斤,比上年增产11.72亿斤,增幅为1%。数据显示,今年河南全省夏粮总产667.80亿斤,继续位居全国第一,比去年增加20.76亿斤;秋粮比去年减少9.04亿斤,夏盈补秋亏,全年粮食产量实现“十一连增”。

  丰年难卖粮始终是粮食市场多年来的“痼疾”,伴随河南2014年粮食生产的再获丰收,部分地区农民再度陷入这幸福的烦恼。

  有报道称,在今年稻谷收购期间,个体粮贩借势而为,压级压价,以每斤1.2元至1.25元低价收购稻谷,低于托市价的每斤1.38元,使农民遭受巨大损失。信阳市罗山、光山、息县等地的农民表示,今年国家以每斤1.38元的价格托市收购稻谷,本想有个好收成,哪知因国有粮库开放网点少、库容小而导致粮食卖不掉,个体粮贩趁机压级压价,使托市收购政策成了一纸空文。农民们认为因为不是敞开收粮,所以托市价很难惠及到普通百姓,并且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100斤粮食普遍要扣掉4斤以上……

  其实不论统购统销、敞开收购,还是托市收购等多种粮食购销政策都是为了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生产而实行的。近年来,随着粮食生产市场化的不断加速,市场主体间博弈愈发激烈,农户作为市场弱势方,如何实现收益最大化的难题始终难解。而针对这些难题,有舆论认为托市政策效果不佳,既难以有效保证农户受益,又不利于市场充分竞争。经记者调查采访了解,情况并非如此简单。

  2005年国家开始实行托市收购政策,对保护种粮农民利益、促进国内粮油稳产增产发挥了重要作用,也对国内粮食流通领域产生了深远影响。当粮食市场价格低于托市价时,由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托市价格收购农民余粮,托住市场价格。然而托市收购并不是敞开收购,也不是防止和解决农民“卖粮难”的唯一渠道。托市收购与保护价政策二者在很多方面存有差异:一是收购数量要求不同。保护价收购是敞开收购农民余粮,应收尽收;托市收购是引导价格性收购(按最低价格收购),当市场粮价高于最低收购价格时,就停止托市收购,发挥国家粮食宏观调控“四两拨千斤”的作用,通过托市收购一部分粮食,使市场粮价维持在一个合理水平,同时给市场用粮留出空间,维护正常的市场流通,并不是敞开收购、越多越好。二是政策执行主体不同。保护价收购的主体是所有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托市收购的执行主体是中储粮企业,中储粮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和监管能力委托其他粮食企业参与托市收购。三是政策的执行范围不同。保护价收购是全国各地全部执行,而托市收购只在国家批准的部分省执行。四是执行的时间不同。保护价收购是常年收购;托市收购是阶段性收购,一般在新粮上市后的4个月内实施。

  中储粮河南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托市收购政策与1998年的保护价敞开收购有明显区别。但在执行中,由于托市价格高于市场价格,以中晚籼稻为例,2014年托市收购价为1.38元/斤,市场价在1.2元/斤左右,及时启动托市能够有效增加农民收益,而其他收购主体在面对价格相差较大的情况下一般不会入市,为了更好地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就出现了托市收购“应收尽收”的现象,这对中储粮的收储及监管造成了一定困难。

  目前来看,保护农民种粮利益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社会问题、政治问题,需要社会关注,多方共同解决。国家在托市收购预案中明确中储粮是托市收购政策执行主体的同时,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对收购工作的指导,引导和鼓励各类粮食经营和加工企业积极入市收购新粮。中储粮通过托市收购保障农民种粮利益,地方政府在监督中储粮执行托市收购政策的同时,要引导和鼓励各类粮食经营主体积极入市收购(非全部参与托市收购),多渠道解决农民“卖粮难”。

  根据国家托市收购预案对选择收储企业有三方面的基本要求,一是符合“四个有利于”原则,即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有利于粮食安全储存、有利于监管、有利于销售;二是以县为单位准备的仓容与预计托市收购量相衔接;三是收储企业必须符合预案规定的收储资格、仓房条件、设施设备及专业人员等条件。鉴于托市粮是中央事权的粮食,在选择收储库点时必须慎之又慎,严防各类“转圈粮”、“出库难”等政策执行风险,针对部分民营企业以各种方式提出参与托市收购的要求,在选点时除符合上述基本要求外,还应有政府推荐、做出承诺,有效资产作抵押等。

  “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入市收购,不仅有利于缓解中储粮托市收储的压力,也减轻国家财政负担,还能够解决农民‘卖粮难’,是一举多得的好事”,中储粮河南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说。

  就今年的收购工作来看,记者采访得知,自2014年新麦上市前,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已开展工作,保证托市收购工作顺利进行。整个夏粮收购期,在面对今年河南小麦产量、质量是近几年来最好、国家增加河南225万吨小麦中央储备规模的情况下,全省共收购中央事权小麦1301万吨,占全省小麦总产量3329万吨的39%,占商品量2330万吨的55.8%。而自秋粮上市来,河南信阳作为稻谷主产区,也及时启动了稻谷托市收购工作。针对信阳市固始县和罗山县部分地区出现的仓容不足问题,河南省政府高度重视,多次组织协调,河南省粮食局、中储粮河南分公司、农发行河南省分行三方共同落实,一方面向国家有关部门争取跨县集并计划14万吨,一方面继续增加3批55个收购库点,仓容57万吨,并增设12个延伸集并收购点,满足农民卖粮需要。对民营企业提出的参与托市收购要求,研究制定《信阳市、固始县民营企业参与最低收购价粮食收储实施意见》,充分利用社会仓储设施开展中晚稻托市收购。